山西省地处
中原,历史悠久,传承有序,是
中国的
文物大省,地上、地下文物遗存非常丰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保留中国文化的载体,是可以触摸的历史,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核定、公布而产生的。山西省自2004年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公布,至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公布,共产生了29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其中名镇共42个,名村共250个。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一定历史时期各种文化的载体,是非常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是建立完善遗产保护体系的需要,对于研究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和历史、文化、建筑等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搞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利用,对于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提高小城镇的知名度,改善投资环境,提供了较好的资源条件。省政府对名镇、名村的公布,是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具体体现,将有力地促进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镇人民政府申报,县(市、区)、市人民政府审查推荐,专家实地技术审查,省文物局和省建设厅共同组织评选,最后由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而产生的。
山西省自2004年第一批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公布,截至2023年9月15日第六批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公布以来,共产生了29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其中名镇共42个,名村共250个。
2006年11月27日,山西省又公布了第二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核定泽州县大阳镇等12个镇列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高平市原村乡良户村等29个村列入省级历史文化名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