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马铃薯,
山西省吕梁市岚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特点
外在感官特征
岚县马铃薯在长期的栽培和自然选择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产品特征,主要品种有克新1号、冀张薯8号、晋薯16号、青薯9号为主,其中克新1号、冀张薯8号、晋薯16号为长椭圆形,薯块芽眼较浅,表皮光滑,淡黄皮、乳白肉,适宜鲜食菜用、蒸食品质优。青薯9号,薯块椭圆形,表皮红色,有网纹,薯肉黄色,芽眼较浅,适宜蒸食。
内在品质特性
岚县马铃薯内在营养丰富,以100克鲜马铃薯为例,淀粉含量≥11%,蛋白质≥2.5克,粗纤维≥0.3克,总糖≥5.0克,维生素B1≥0.5毫克, 维生素B2≥0.4毫克, 维生素C≥21毫克,铁≥0.3毫克,钾≥200毫克,锌≥0.1毫克,镁≥20毫克,磷≥24毫克,铜≥0.05毫克,钙≥5.0毫克。
产地环境
土壤地貌
岚县地形较为复杂,境内有山地、丘陵、平川、沟谷四种地貌类型。山地、丘陵占总面积的85%,位于中心的岚河盆地,地势平坦,是吕梁山上的“小平原”。全县平均海拔1415米,最高点为大蛇头乡水沟子村于家贤,海拔2275米,最低点在社科乡曲立村鸦儿池,海拔1131米。土壤多为沙壤土,富含腐殖质,含钾高,微量元素全面而丰富,适合种植马铃薯。
水文情况
岚县属黄河流域,境内的河流主要有岚河、蔚汾河、岚漪河、榆湾河、舍安河。最大的河流是岚河,是汾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河口乡马头山,主要支流有岚城河、普明河、上明河、顺会河和南川河,全长51公里,流域面积1061平方公里,年径流量5628万立方米。
气候情况
岚县平均海拔1415米,为温暖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光热降水比较丰富,雨热同季,农业气候条件比较优越,年平均气温6.9℃,年均降水457毫米,年有效积温2948℃。空气质量标准达二级以上的天气在200天以上。
历史渊源
岚县地处吕梁山与芦芽山衔接处,三面青山环抱,有七水绕县。自清朝道光年间,岚县引入马铃薯种植,至今已有近200年的种植历史。因昼夜温差大,无污染,无雾霭,与土豆原产地南美洲安第斯山气候极为相似,岚县成为山西马铃薯主要生产地。
2015年,岚县县委、县政府抓住国家马铃薯主粮化战略和吕梁市农业产业化振兴三年计划机遇,建成了山西省吕梁市最大的脱毒马铃薯繁育基地,20万亩无公害马铃薯通过山西省农业厅产地认定,30万吨无公害马铃薯和“岚县马铃薯”地理标志通过国家农业部认证。
2015年,岚县土豆种植面积达30万亩,年产48万吨,2015年,该县农民土豆产业人均纯收入226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一半以上。
生产情况
2014年,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1.7万公顷,总产值达到38万吨。
产品荣誉
2015年2月1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庆阳香瓜”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19年11月15日,岚县马铃薯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岚县所辖岚城镇、王狮乡、普明镇、界河口镇、大蛇头乡、河口乡、土峪乡、东村镇、社科乡、顺会乡、梁家庄乡、上明乡等12个乡镇167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1′43″~111°50′02″,北纬38°05′00″~38°36′11″。
质量技术要求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AGI2015-01-1596。
安全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相关规定进行生产和管理,大气、灌溉水、地面水、药防、肥料执行标准GB3095—1996大气质量标准GB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3838—1988国家地面水质量标准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特定生产方式
1.生产基地环境条件:产地环境质量应符合NY/T391的规定。生产基地应选择在无污染和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方圆5公里范围内和上风向20公里不得有污染源的企业。应选择排灌方便、耕层深厚、富含有机质的轻质壤土或砂壤土,不宜选择盐碱地和土壤粘重的地块。选择三年以上无马铃薯、蕃茄、辣椒、茄子等茄科作物种植的地块,宜选玉米、谷子等禾谷类和豆类为前茬。
2.品种与种薯禁止使用转基因品种。应选用优质高产、适应性广、抗病性强、商品性好,适合当地栽培的品种。选用质量符合国标要求的脱毒种薯种薯,质量应符合GB18133的相应规定。播种前应淘汰薯形不规则、表皮粗糙老化、芽眼凸出,皮色暗淡及病薯,应选用壮龄薯进行播种。
3. 播前准备要求土壤耕作层深厚肥沃、疏松透气。秋深耕或春季解冻后深耕,深耕30厘米以上,耙耱整平。
4.施肥施肥应符合NY/T 394的规定,以有机肥和充分腐熟的农家肥为基础,有机肥与无机肥相结合,允许限量使用少量化肥,如尿素、碳酸氢铵、磷酸二铵、过磷酸钙、硫酸钾等肥料,禁止使用硝态氮肥、氮磷钾复合肥和氯化胺、氯化钾等含氯化肥。
5.种薯处理 播前15 ~20天出窖,在室内温度保持在10℃~20℃的条件下,催出0.5~1厘米紫色壮芽,随时剔除劣质种薯。提倡使用小种薯播种,对50克以上的种薯进行切块,以30~40克为宜,每个薯块至少带1个壮芽,应用75%的乙醇(酒精)或0.3%-0.5%的高锰酸钾进行切刀反复消毒。
6.播种依品种、气候、耕作制度适期播种,避免早霜及晚霜的危害。春季10㎝地温稳定在7℃~8℃时开始播种,平川一般在4月20日以后,山区在5月上旬。根据品种、土地肥力、栽培季节、种植方式和生产目的而定。一般切块播种每667平方米用种量10~150千克。
7.田间管理 中耕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苗高5~6厘米时,结合除草培土3~4厘米,;第二次中耕在现蕾后进行,同时培土6厘米以上。水浇地第一水在第一次中耕培土后进行,在团棵期、现蕾期出现脱肥现象时,亩追尿素10千克。如果干旱应及时灌水。
8.病虫害防治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和“科学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使用农药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措施为主,辅之以化学防治。禁用高毒、剧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每种有机合成农药在一种作物的生长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及制剂,不能使用有机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农药应符合按NY/T393的规定。
9.收获贮藏收获时间 当地上部枯黄时,可开始收获。采用人工收获或机械收获,应及时包装、运输、贮藏。采收所用器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临时贮存时,应在阴凉、通风、清洁、卫生的条件下,严防烈日暴晒、雨淋、冻害及有毒物质和病虫害的危害,存放时应堆放整齐,防止挤压等造成损伤。中长期贮藏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要保证有足够的散热间距。贮藏还应防止发芽和污染。
10.生产档案管理对产品生产地点,土壤耕作茬口,所使用农机具,所施用肥料名称、施肥方式、施肥时间、施肥量,施用农药名称、施药方式、施药时间及施药对象,产品收获、销售等项目的日期、方式、数量等进行详细的记录。
专用标志使用
地域范围内的岚县马铃薯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岚县马铃薯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生产和使用标志,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岚县马铃薯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结合标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