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盐务管理局
岚皋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岚皋县盐务管理局为县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辖区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安康市盐务管理局
单位简介
岚皋盐业公司是2000年由原岚皋县盐业糖酒公司整体转制的国有独资企业,承担着辖区17个乡镇、17万人民群众的食盐供应任务,年经营食盐950吨(含工业用盐),现有职工26人,隶属于安康市盐业公司,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曾获得全市2010年度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
2010年全年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50.67万元,完成计划元的118.3%;其中食盐销售186.1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22.56%;非盐产业销售收入64.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7.5%。
2010年购进盐产品1202.08吨,完成年计划的126.53%,较去年同期增长242.08吨;销售盐产品985.56吨,完成年计划的103.74%,较上年同期增长21.88吨;实现利润0.19万元,较上年同期-10.6万元净增12.5万元。职工工资收入较2009年人均增资5000多元,增长47%。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法规、政策;
2.负责全县食盐运销工作;
3.负责全县盐政管理工作、盐业稽查,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吃上合格放心碘盐;
4.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5.承办县政府,省、市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盐务局内设综合股、盐政股、多种经营股等。
领导班子
岚皋县盐务管理局局长、岚皋县盐业公司经理:陈东风。
岚皋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岚皋县盐业公司副经理:王涛,分管盐政管理、党风廉政建设
岚皋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岚皋县盐业公司副经理:周轶,分管主营业务和非盐产业经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5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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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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