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盐务管理局为县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辖区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
安康市盐务管理局。
岚皋盐业公司是2000年由原岚皋县盐业糖酒公司整体转制的国有独资企业,承担着辖区17个乡镇、17万人民群众的食盐供应任务,年经营食盐950吨(含工业用盐),现有职工26人,隶属于
安康市盐业公司,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曾获得全市2010年度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
2010年全年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50.67万元,完成计划元的118.3%;其中食盐销售186.1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22.56%;非盐产业销售收入64.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7.5%。
2010年购进盐产品1202.08吨,完成年计划的126.53%,较去年同期增长242.08吨;销售盐产品985.56吨,完成年计划的103.74%,较上年同期增长21.88吨;实现利润0.19万元,较上年同期-10.6万元净增12.5万元。职工工资收入较2009年人均增资5000多元,增长47%。
岚皋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岚皋县盐业公司副经理:王涛,分管盐政管理、
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