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气象局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峨眉山市气象局是受乐山市气象局和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基础性、科技型、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管理峨眉山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预警、气象灾害防御、雷电防护安全、气象行政审批、气象行政执法等工作。组织开展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农业气象服务和气象法律法规、气象科普宣传等工作。
机构地址
历史沿革
1937年1月,设立四川省测候所峨眉县四等测候所,地址在峨眉县南门外园通寺。
1949年12月川南行署乐山专员公署接管,更名为峨眉气象站。
1955年6月更名为四川省峨眉县气象站。
1956年11月迁至峨眉县城区符汶乡大南村虎头山。
1960年3月更名为峨眉县峨眉气候服务站。
1964年10月更名为四川省峨眉气候站。
1965年12月更名为四川省峨眉中心气候站。
1969年3月更名为乐山专区气象台革命委员会峨眉县气象站。
1969年12月,与峨山云雾物理站和峨山气象站并成四川省峨眉中心气象站。
1971年1月, 与峨山气象站分开更名为四川省峨眉县气象站。
1988年12月更名为峨眉山市气象局。
峨眉山市气象局所属气象观测站为国家一般气象站
管理体制
1943年1月-1949年12月峨眉县府领导,业务由四川省气象测候所管理。
1949年12月乐山专署接管。
1950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气象处接管。
1952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川军区司令部接管。
1953年11月归峨眉县人民政府领导,业务由西南行政委员会气象处四川省府气象科管理。
1954年11月业务由四川省府气象局管理。
1955年4月归峨眉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业务由四川省气象局负责。
1964年5月归四川省气象局领导,业务由乐山专区气象台负责。
1969年6月归四川省成都中心气象台革命委员会领导,专区气象台革命委员会业务管理。
1971年1月,归属峨眉县人民武装部、县革命委员会,地区气象局业务管理。
1973年7月,归属县革命委员会,地区气象局业务管理。
1980年4月改为乐山地区气象局和峨眉县政府双重领导,以地区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工作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3、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施放气球活动行政审批。
4、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警预报、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7、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8、负责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9、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峨眉山市气象局内设办公室、气象台、防灾减灾中心和气象服务中心。
(一)办公室职责
负责本局综合管理、计划财务、人事与气象科技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法制建设、法规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气象文化建设、纪检监督工作;承担本局目标管理与督察督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文秘、宣传、信访、保密、固定资产、档案管理、政务中心窗口值守等工作。
(二)防灾减灾科职责
负责组织拟订和督促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管理气象灾害监测、联防、预警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防御与应急气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两个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信息传播等业务与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气象保障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和防雷减灾工作。
(三)气象台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气象观测、天气预报、气候预测、农业气象和决策气象服务业务工作;承担重大气象保障服务和突发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气象网络、信息系统、综合观测网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承担气象资料管理与气候分析业务;开展气象科研工作;负责对基层气象服务站的业务技术指导。
(四)气象服务中心职责
开展气象服务需求调研分析;承担公共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产品分析制作与服务信息的传播任务;承担气象服务网站及各类信息服务终端的信息维护工作;承担重大气象保障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任务;负责对基层气象服务站的业务技术指导。
参考资料
峨眉山市气象局台站风采.四川省气象局政府网站集约化集群.2018-12-18
峨眉山市气象局机构职能.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2018-07-26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3 19:43
目录
概述
机构地址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