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预算管理是预算管理形式的一种。基本内容是预算单位取得的业务收入抵补其支出后,其费用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由国家预算拨款补助; 收入大于支出的差额,按规定上缴国家预算。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有经常性、稳定性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如医院、疗养院、剧团、体育活动场所等。具体管理方法有三种: (1) 全额管理,定额补助,结余留用。在单位的全部收支进行管理,根据收支状况确定一项或几项支出由国家预算拨款补助,其余项目的支出由单位的业务收入解决。一般不办理预算追加和追减,年终超支不补,结余留用。(2) 全额管理,定额补助,结余留用。在单位收支全面管理的基础上,根据收支状况,按照业务指标和特定的计量单位 (如病床数、门诊人次数、演出场次等),根据国家财力的大小和规定的定额,确定补助数额,由国家预算拨款。一般不办理追加,年终超支不补,结余留用。(3) 全额管理,差额补助(或差额上缴)。又称“定收入,定支出,定补助 (或定上缴),结余留用”。在单位收支全面管理的基础上,按其收支差额确定预算补助 (或上缴) 的数额,预算执行中自求收支平衡,超支不补 (或不变上缴数额),结余留用。
差额预算管理是中国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一种形式。即预算单位用自己的收入抵补自己的支出后,差额列入
国家预算。收入大于支出的差额按规定上缴国家
预算,支大于收的差额则由国家
预算拨款补助。
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即对有经常、稳定业务收入的单位,采取全面核算、
收支挂钩、以收抵支的管理形式。既按
定员定额指标核定的单位年度经费预算总额与单位创造的收入之比,支大于收的差额部分由国家预算补助,收大于支的部分上交
国家财政。
差额预算管理的具体形式有三种:①“全额管理,定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即在全面核定单位业务
指标的基础上,按照特定的业务计算单位(如医院病床数、门诊人次数等)核定一个补助定额,由
国家财政按核定定额拨给;在事业计划、收费标准没有大的变化的情况下,由单位自求平衡,年终超支不补,结余留用。②“全额管理,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即在全面核定单位收支的基础上,根据其业务和收支情况,确定一个或几个
支出项目(如
工资、离退休人员费用、房屋大修、大型设备购置等)费用开支数额,由国家财政按核定数额拨给,包干使用,其余各项开支由单位用自己收入抵补,年终超支不补,结余留用。③“全额管理,差额补助(或差额上缴)”,即在全面核定单位收支的基础上,支大于收的差额由
国家财政拨给,年终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收大于支的差额,上缴国家财政或上交其主管部门,用于调剂事业费不足。
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使单位的收支发生直接联系,有利于调动单位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加强财务管理,促进事业发展;也有利于简化资金的缴拨手续,提高工作效率。这种管理形式适用于有稳定和经常性业务收入的事业单位,如国家举办的医院、体育场馆、剧场、艺术表演团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