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农林局
常州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常州市农林局是隶属于常州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
江苏省常州市农林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农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资源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农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研究起草种植业、林业、渔业、园艺业、畜牧业等产业及农机行业的地方性政策、规章草案,经批准后贯彻落实并监督检查;研究拟定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政策,编制总体开发规划,建立开发项目库,审批开发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和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组织协调蔬菜产业化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收集、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信息。负责全市名优农产品认证和发证,以及绿色有机食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四)指导农业资源区域规划、农业资源动态监测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农林牧渔用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拟定农林牧渔及农机的科研、教育、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以及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林牧渔、农机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林牧渔和农机教育及相关的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六)组织制定和实施农林牧渔各产业技术标准;指导农林牧渔各产业产品及绿色有机食品的质量监测、监督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协调种子、农用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国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兽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工作及农林牧渔产品的国内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涉外、后勤保卫、政务信息、 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调查研究、综合情况及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核稿工作;负责委机关效能作风建设以及创建工作;牵头组织制定委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组织承办综合性会议和重要活动。
组织人事处
承办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资、培训、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服务及出国人员选派工作;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农民技术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委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负责农业系统评比表彰及组织推荐等工作;组织实施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发展计划与财务处
研究拟订全市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协调农业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经批准后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承担市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并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经营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提出扶持全市农业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及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承担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承办农业产业政策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其他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农业的条款提出意见;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系统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执法人员培训;承办农业行政复议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委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组织委“三合一”网络平台建设工作。承担行政许可和非许可事项的审批、审核以及其他行政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授权的委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等服务工作。
科技教育处
拟订农业科教、技术推广发展规划与政策;承担重大农业项目的遴选及实施工作;承担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相关工作;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 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工作;实施农业新品种、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新模式更新工程;负责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教育、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社团工作。
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拟订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收集、预测并发布农业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拟订农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指导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市名优农产品认证和发证,以及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农业经济情况,掌握农村动态;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农业现代化发展指标。
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处
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研究提出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优势特色产业的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产品加工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保险、贴息贷款等工作。
农业与园艺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与园艺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农业与园艺业发展政策建议;负责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肥料、农药、种子管理工作;发布农情信息,及时掌握农业与园艺业生产情况;指导农业与园艺业抗灾减灾,负责救灾资金、救灾化肥、备荒种子等管理;组织实施农业与园艺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建设工作;指导农业与园艺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处
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等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生产污水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用地、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承担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参与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
农业资源开发处
挂外向型农业处。拟订农业资源开发规划,指导编制、筛选、评估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和农业对外招商项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农业资源开发项目有关工作;协助做好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资金管理;负责农业招商引资、技术合作、对外交流,指导辖市、区农业资源开发和农业招商部门的相关业务;组织参加和指导开展国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畜牧兽医处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处。拟订并组织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牧兽医重大技术措施,并及时掌握阶段性生产情况;负责种畜禽、牧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与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畜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拟订畜牧兽医行业标准和动物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畜牧业结构调整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计划、应急预案和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人畜共患病疫情的应急响应,组织扑灭动物疫情;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发布和防控监督;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承担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林业处
挂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拟订研究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农村绿化工作;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管理;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和公益林的培育以及育林基金的征收及其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统计,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林权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批);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组织、指导、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林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承担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渔业处
组织编制及监督实施全市渔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提出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渔业养殖证制度;指导全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工作,依法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水产苗种管理;指导渔业灾后恢复生产;组织实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证制度;指导全市渔业安全生产;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市水产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农机处
研究拟订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全市农业机械化有关项目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机化发展的预测工作;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农机产品质量事故;负责拟订农机维修、农机管理与服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及其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协调和指导农业机械有组织地跨区作业;负责全市农机维修、供应行业管理和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机用油需求预测和农用柴油市场的监督与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农机统计、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指导全市农机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直属机构
常州市农林行政执法支队:受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委托,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农林法律法规,具体实施农林行政执法活动。
常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常州市植保植检站、常州市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常州市种子站):1、组织提出种植业发展的产业规划及其重大技术措施;2、负责种植业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市场、技术等信息的收集与发布;3、组织实施部、省、市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负责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及其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负责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技术的指导、监督、培训与管理;4、组织实施粮棉油及其它经济作物基地建设科技项目和优质粮油无公害基地建设;5、负责全市重大病虫草鼠害的检测、预报与防治指导工作;6、负责《植物检疫条例》授权的全市植物检疫管理;7、负责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8、负责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与调拨;负责种子、肥料质量行业的监督与依法管理;9、负责种子、肥料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依法管理;10、负责全市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保护及“沃土工程”等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项目的组织实施;11、负责新农药、新药械、新肥料的试验、示范以及联合推广的组织与管理等。12、组织农业技术推广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负责种植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投入品推广的指导、监督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农作物高产、优质、高效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13、参与拟订全市种植业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及其重大实用新技术推广计划;指导与实施全市种植业结构战略性调整。14、组织实施“国家优质粮食工程”等部、省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和全市优质粮油无公害、绿色与有机基地项目建设。15、协助粮油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对突发性自然灾害、污染事故提出应对技术指导措施及意见。16、负责种植业经济运行动态的监测,承担主要农作物初级产品的生产、加工、市场、技术等信息的收集、发布,及时掌握粮食生产、消费与市场动态。17、负责指导全市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全市稻、麦、油等农作物生产技术的推广和服务。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植保植检站主要职责:1、负责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监测预警工作,掌握发生动态,发布趋势预报,提出防治技术意见;并及时组织各辖市区开展防治;负责新农药、新药械的试验示范及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工作。2、宣传贯彻《植物检疫条例》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发布的各项植物检疫法令、规章制度,负责全市范围内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调查、信息发布,以及发现疫情后的封锁、防除和扑灭工作。3、负责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和指导,推介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农药品种,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药监督管理工作。4、负责全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的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为本系统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指导与培训。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主要职责:1、负责全市中低产田的改良培肥与高产稳产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基本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2、负责全市的肥料登记和市场质量抽检工作,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3、负责全市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及其评价、开发与应用,建立基本农田地力监测网络和土壤肥力动态监测数据库,定期公布地力变化情况。4、参与编制全市农业生产肥料需求与使用规划,收集发布全市肥料使用动态及土壤肥料公共信息,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劳动者提供咨询服务。5、负责全市肥料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及主要农作物施肥技术指导。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种子站主要职责:1、承担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前期准备工作。2、配合全市种子市场,种子经营单位库存和繁种基地的种子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发布和种子质量田间现场鉴定。3、组织实施种子工程项目,科技创新项目及新品种示范园区建设。4、拟订全市种子产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品种布局。5、负责全市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与调拨。6、组织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的指导监督和培训工作。实施种子新技术(加工、包衣、包装、贮藏、检测)的试验、评价和推广工作。
联系地址
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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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4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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