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仓是源于
商品期货交易的一个术语,指的是期货买卖的一方为对销以前买进或卖出的期货合约而进行的成交行为。平仓是在股票交易中,多头将所买进的股票卖出,或
空头买回所卖出股票行为的统称。
期货交易的全过程可以概括为建仓、持仓、平仓或
实物交割。建仓也叫开仓,是指交易者新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在
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一份期货合约相当于签署了一份远期交割合同。如果交易者将这份期货合约保留到
最后交易日结束他就必须通过实物交割或现金清算来了结这笔期货交易。然而,进行实物交割的是少数,大部分
投机者和套期保值者一般都在最后交易日结束之前择机将买入的期货合约卖出,或将卖出的期货合约买回。即通过一笔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来冲销原有的期货合约,以此了结期货交易,解除到期进行实物交割的义务。这种买回已卖出合约,或卖出已买入合约的行为就叫平仓。
平仓是指期货投资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
股指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
股指期货合约,以了结股指期货交易的行为。也可理解为:平仓是指交易者了结持仓的
交易行为,了结的方式是针对持仓方向作相反的对冲买卖。
期货交易中的平仓相当于股票交易中的卖出。由于期货交易具有双向交易机制,与开仓相对应,平仓也有
买入平仓(对应于卖出开仓)和
卖出平仓(对应于买入开仓)两种类型。
比如,某投资者在12月15日开仓买进1月沪深300指数期货10手(涨),
成交价为1400点,这时,他就有了10手
多头持仓。到12月17日,该投资者见期货价上涨了,于是在1415点的价格
卖出平仓6手1月
股指期货,成交之后,该投资者的实际持仓就只有4手多单了。如果当日该投资者在报单时报的是
卖出开仓6手1月股指期货,成交之后,该投资者的实际持仓就不是原来的4手多单,而是10手多头持仓和6手
空头持仓了。
建仓之后尚没有平仓的合约,叫
未平仓合约或者未平仓头寸,也叫持仓。交易者建仓之后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了结期货合约:要么择机平仓,要么保留至
最后交易日并进行
实物交割。
在期货交易中发生
强行平仓的原因较多,譬如客户未及时追加
交易保证金、违反交易
头寸限制等违规行为、政策或
交易规则临时发生变化等。而在规范的
期货市场上,最为常见的当属因客户交易
保证金不足而发生的强行平仓。具体而言,是指在客户持仓合约所需的交易保证金不足,而其又未能按照
期货公司的通知及时追加相应保证金或者主动减仓,且
市场行情仍朝持仓不利的方向发展时,期货公司为避免损失扩大而强行平掉客户部分或者全部仓位,将所得资金填补保证金缺口的行为。
在交易过程中,期货交易所按规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其发生的平仓亏损,由会员或客户承担。实现的平仓盈利,如属于期货交易所因会员或客户违规而强制平仓的,由期货交易所计入
营业外收入处理,不再划给违规的会员或客户;如因
国家政策变化及连续涨、
跌停板而强制平仓的,则应划给会员或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