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继承
各共同继承人平均取得被继承人遗产份额的继承
平均继承是“不均分继承”的对称。又称“均分继承”。各共同继承人平均取得被继承人遗产份额的一种继承。共同继承中的一种。近现代国家继承法律制度所普遍采取的原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宗法等级制度,反映男尊女卑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要求,普遍采取的是嫡长子继承制,男女继承权不等,歧视非婚生子女等不均分继承。近现代国家由于取消了身份继承、专行财产继承制度,平均继承制度已被普遍接受。但仍有少数国家基于不同的立法原则在规定平均继承的同时,又规定了不平分继承。
中国继承法根据继承权男女平等、养老育幼和互助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同分确定了平均继承和不平分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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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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