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应税销售额
财政领域术语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积应缴增值税销售额。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第22号号令第三条有详细解析。
定义
“年应税销售额的概念”
这里面应用到了会计和税务上的专业术语,其中“销售额”是会计术语,一般情况下是指企事业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而“应税销售额”是税务上的术语,指按照有关税务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应当缴纳税金的销售收入。两者在一般情况下所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存在着差异,原因在于有关部门打击避税偷税等问题的发生,对一些非销售行为规定视同为销售行为,并征收相关税收所致。
“什么是年应税销售额”
举例说明
如果您的企业是仅仅缴纳增值税的,那么两个名称是同一个意思。如果您的企业不仅仅缴纳增值税,那么年应税销售额的范围要比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范围广,因为年应税销售额有些收入如果分别核算,比如服务行业,混合经营等情况,缴纳其他税种,那么就不仅仅是增值税的。但有的教材在增值税这一章节中就简化了称呼,是属于同一个意思。看下面这个例子:您的公司是以销售货物为主缴纳增值税的a企业,同时又提供劳务等涉及服务b企业缴纳营业税,虽然属于同一个公司,却分别核算,那么纳的税种就不一样。a企业核算出的销售额是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而ab两个企业合起来的全部收入就是该公司的年应税销售额。
举例二:
某公司当月销售商品10万件,每件不含税售价50元,另外,将本公司商品1 000件发放给公司员工作为福利。这样,在会计报表上,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为100 000*50=5 000 000元,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用于职工福利的商品视同销售,则应税销售额=5 000 000+1 000*50=5 050 000元,如果该商品的增值税率为17%,且该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的话,则当月的销项税额为5 050 000*17%=858 500元。
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比如企业从2月份开始经营,就是指从2月份至次年的1月份这段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7-17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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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定义
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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