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计算方法
(1)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和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2)纳税人进口货物,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算其增值税的
计税依据。其计算公式如下:
(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
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
因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纳税人向购买方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收取的价款中不包含增值税税款,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也是分别注明的。但在
经济业务活动中,有的
一般纳税人,如商品零售企业,将货物或应税劳务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小规模纳税人,则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而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除通过税务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外,也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将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定价并合并收取。这样,在计算应纳增值税
税额时,应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4)
混合销售行为且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
兼营非应税劳务且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合计。
(5)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或者
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税务机关可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6)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
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税法另有规定除外。但对逾期(一般以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并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
销项税额。税法规定,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7)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人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分为两种:一种是
商业折扣,又称价格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购买者多买而给予的价格折让,即购买越多,价格折扣越多。商业折扣一般都从销售价格中直接折算,即购买方所付的价款和销售方所收的货款,都是按打折以后的实际售价来计算的。另一种是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买方在一定期限内早日付款,而给予的一种折让优惠。对商业折扣,应作如下处理:
①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
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冲减折扣额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②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财务会计上如何处理,在征收增值税时,折扣额不得冲减销售额
(8)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所谓以旧换新销售,是指纳税人在
销售过程中,折价收回同类旧货物,并以折价款部分冲减货物价款的一种销售方式。但税法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9)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以物易物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购销活动,是指购销双方不是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结算,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
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
进项税额。应注意的是,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如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的,不能
抵扣进项税额。
确定方法
纳税人有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成本”分为两种情况:①销售
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②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成本利润率”根据规定统一为10%,但属于
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专用发票
构成:
第四联 黑色 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填写专用发票的要求: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
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