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是指公司整个
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国务院发布的《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57条规定,
上市公司应当向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提供经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颁发的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公司年度报告中应披露的信息作了详细的规定。
法律文件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
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并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报告内容
公司法要求
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公司简况;
(2)公司的主要产品或者主要服务项目简况;
(3)公司所在行业简况;
(4)公司所拥有的重要的工厂、矿山、房地产等财产简况;
(5)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情况,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股东的名单及前10名最大的股东的名单;
(6)公司股东数量;
(7)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况、持股情况和报酬;
(8)公司及其关联人一鉴表和简况;
(10)公司管理部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配;
(13)经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最近两个年度的比较财务报告及其附注、注释;该
上市公司为控股公司的,还应当包括最近两个年度的比较合并财务报告;
(14)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他内容。
证监会要求:
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公司年度报告中应披露的信息作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年度报告正文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
(3)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业务报告,其中包括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对实际经营结果与
盈利预测的重大差异的说明、对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的说明、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规划等;
(4)
董事会报告,其中包括董事会工作摘要、股票与股东、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等;
(8)公司在报告年度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披露情况简介;
(10)公司其他有关资料。
备查文件
(2)载有
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亲笔签字的
审计报告正文及财务报表;
(3)年度内发行新股时的《
招股说明书》(或《配股说明书》)、《上市公司书》;
(4)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文本;
信息披露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15条规定:公司应当在第一
会计年度后120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报告完成后应当立即报送证监会10份备案,并在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前至少20个工作日,将不超过5千字的报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将年度报告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有关
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以供公众查阅。
分析年报时,采用比较法很重要,一般包括:
1、本期的实际指标与前期的实际指标相比较。对比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确定增减变动数量;二是确定增减变动率。计算公式如下:
增减变动量=本期实际指标-前期实际指标
增减变动率(%)=(增减变动数量/前期实际指标)*100%
2、本期的实际指标与预期目标相比较。这样可以考核公司经营者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完成得好,则表明公司经营者比较成功地把握了市场;还要与长远规划相比较,分析达到长远奋斗目标的可能性。但在进行这种对比中,必须检查计划目标本身的合理性和先进性,否则对比就失去了客观的依据。
3、本期的实际指标与同类公司同类指标相比较。以便清醒地认识到该上市公司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同时结合业绩情况进行分析。
一般而言,分析年报时,我们会注意到净值的大小。净值越大,表明公司的经营状况也就越好。同时还要注意到净值与固定资产的比率,净值大于固定资产,表明公司的财务安全性高。由于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之后,余下的即为经营资金,这个数字越大,表明公司可支配的经营资金越多。还要注意负债与净值的关系,负债与净值之比在50%以下时,说明公司的经营状况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