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营机构是由证券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主要经营
证券承销、证券代理买卖、证券自营买卖、证券的登记和代保管、证券鉴证、证券过户、代理证券还本付息或支付股利、证券投资咨询及其他证券中介服务业务的金融机构。在美国,证券经营机构大多为合伙组织,西欧国家的
商业银行,大多直接经营证券业务,独立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多,在中国,主要是证券公司和
信托投资公司。
一是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是我国直接从事
证券发行与交易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其业务范围主要有:
代理证券发行、
证券自营、代理证券交易、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支付红利、接受客户委托代收证券本息和红利、
代办过户等。
二是
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并以委托人身份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它除了办理
信托投资业务外, 还可设立证券部办理证券业务,其业务范围主要有:证券的代销及包销、证券的代理买卖及证券的咨询、保管、及代理还本付息等。
2007年证券市场行情持续走好,经纪业务成为券商的主要“摇钱树”,所有券商营业收入合计3298.54亿元,较2006年增加2587.39亿元,
同比增长幅度高达363.8%。2008年A股市场经历了大幅振荡,
股指下跌近70%,但仍有近九成券商经营继续保持盈利状态,107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收入1251亿元。2010年,证券市场发行上市节奏加快,
一级市场融资规模较2009年实现大幅增加。
二级市场受国际国内复杂因素影响,呈现
宽幅震荡行情,二级市场交易总额较2009年同期实现小幅增长。另外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的推出,结束了
A股单边市场格局。虽然创新业务拓宽了我国券商的业务范围,但短期内对券商收入的提升非常有限,全年券商仍在经纪业务佣金大打
价格战,导致券商全年经纪业务收入水平总体下降。根据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初步统计,2010年行业
净利润整体下降了16%,106家证券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926.53亿元,
同比缩水约6.2%。截至2011年11月全行业累计证券公司111家。
2011年上半年,全行业109家证券公司合计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751亿元和26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和下降11%。其中经纪业务收入同比下降了15%,全行业的经纪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比重由2010年同期的66%大幅下降至55%,但
投行业务和自营业务收入均有所好转,投行与自营的好转抵消了经纪业务下降的负面影响。与2010年同期相比,由于经纪业务竞争的激烈及高费用率的投行业务等的开展,2011年上半年大部分上市券商的费用率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升。另外,
券商直投项目已经陆续上市,
创业板的开启推动
直投业务的规模化发展和
投资收益率的提升,券商的
直投项目已相继进入了收获期。
2011年或将成为我国证券行业的自主转型元年。首先,
创业板市场的直接
退市制度逐渐明朗,直接退市机制有助于创业板风险结构的建立,进而从根本上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其次,场外市场将加快建设,通过中关村试点范围的扩大,全国统一的场外市场发展将指日可待,场外市场将有助于我国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形成,也将有助于做市商机制的形成。再次,
国际板是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对接的必经之路,国际板的推出有助于我国投资者理念进一步成熟。最后,制约
融资融券业务发展的因素将可能逐步化解,包括设立
转融通机制,扩大融资融券标的券范围等,从而一定程度上推动两融业务发展。
2011年8月份以来监管部门着手对《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进行修订。市场普遍关注新型营业部新设情况及其对未来行业的影响。新型网点的大量铺设有利于券商加快
金融理财产品及服务的开发与创新,有利于加速券商从传统
通道业务向财富管理业务的转型。
未来证券公司盈利能力将逐步增强,营业收入将平稳增长。卖方业务向
买方业务进行转型是整个证券业的一个大趋势。券商在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就在于是否具备强大的投资能力,包括自营、资管、
直投、
PE基金、
现金管理、融资融券以及
股票约定式回购交易等
资本金运用业务在内的各种买方业务的投资能力。因此,券商必须在挖掘全业务链资源的同时,大幅提升研究定价以及投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