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省
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发展方针、政策和广东省
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省自然科学基金优先资助领域和重点研究方向,指导科技人员申请。
省
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受理、初审,组织专家进行
同行评议、会议评审,负责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的下达、实施检查、验收、结题等,并对项目的财务、成果等进行综合管理。
作为
原始创新“源泉”与人才培养“摇篮”的基础研究工作,一直得到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1987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就设立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并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于2006年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设立联合基金,以“立足广东,面向全国”的开放精神吸引全国优秀科研力量共同服务于解决广东经济社会重大基础研究问题。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省财政预算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社会团体、机构和个人的捐赠。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广东,主要资助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基础研究,部分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基础性工作。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受理项目申请,组织评审申请项目,并对资助项目的研究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总结。
根据2021年8月5日印发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属于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的一部分,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委员会现为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