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建设部住宅产业促进中心自2006年10月开始共同在中国房协会员中开展“广厦奖”评选活动。“广厦奖”获奖项目必须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
生态文明为宗旨,做到
规划设计水平高、环境质量好、工程质量优,在推进
住宅产业化、“
四节一环保”和解决广大群众住房问题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
“广厦奖”是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由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共同设立的我国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性大奖。是由住宅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经
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房地产奖、行业内最权威的房地产奖项评选,相当于
鲁班奖、
梁思成奖、
詹天佑奖,代表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的最高荣誉。
评选过程中,坚持以面向广大群众的
普通商品房为主,注重中小
套型住房,同时也可有一定比例的性价比高、科技含量高和综合品质高的其他
商品住房和
保障性住房。
“广厦奖”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评选。评选程序如下:申报单位通过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指定的中房网、中国住宅产业网专门申报窗口进行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厦奖”评选机构组织本地区专家小组进行评审,并将推荐小组审议通过的符合“广厦奖”申报条件的推荐项目资料报送“广厦奖”办公室;“广厦奖”评审专家组对各地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广厦奖”评审委员会根据“广厦奖”评审专家组评审结果,审议确定入围项目名单,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广厦奖”申报项目必须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分为住宅项目和
非住宅项目两大类。项目评选以住宅为主,兼顾一定比例的非住宅;以普通商品房为主,兼顾
保障性住房和中
高档住房;以新建住宅为主,兼顾既有住宅改造项目;以城市项目为主,兼顾新农村项目。
2.“广厦奖”评选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通过市、省、国家三级评选机构层层选拔、把关,最终获得奖项的都是在业界及
购房者中具有影响力和高品质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