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信源
文化术语
广告信源也就是广告信息的传播者,它主要指广告的制作者和经营者,如广告客户(广告主)、广告代理公司、广告制作公司、广告设计公司等。
广告的信源识别是个特殊的范畴。一方面,广告主是广告活动的发动者,对广告活动起主导作用。广告主根据自身的需要或根据其市场营销环境及自身实力来确定对广告的投资,是广告信息传播费用的实际支付者。另一方面,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设计公司等是广告文本信息的编码者,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其广告创意和广告文本的设计制作要能够准确体现广告主的意图,这是广告信息传播取得成功的前提。
广告经营者(广告代理商)特指专门从事经营的广告公司,是连接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如电子媒体等)的中间桥梁,是广告活动的重要主体之一。
一般说来,广告制作者和广告代理公司不会被当做真正的信源,而他们所编码的广告信息内容如品牌、商品才被认为是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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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2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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