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民政府(1931年5月-1932年1月5日),是指
国民党内反蒋派建立的政权之一,成立于1931年。
1931年5月27日,两广军阀
陈济棠、
李宗仁以及汪精卫派(
改组派)、
孙科派(
再造派)、
西山会议派等国民党派系在广州成立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会非常会议,经该会决议成立国民政府。同日,公布组织大纲11条,推定
唐绍仪、汪精卫、
邓泽如、
邹鲁、孙科、
林森、
陈友仁、李宗仁等17人为国民政府委员,唐绍仪、汪精卫、
古应芬、邹鲁、孙科5人为常委,轮流担任国务会议主席。下设秘书、参军两处,以
陈融为秘书长。
1931年5月28日,广州国民政府正式成立。6月2日,决定成立政务和军务委员会,后又增设财务和侨务委员会。任命陈友仁为外交部长,邓召荫为财政部长,并改组了广东和广西两省政府。同时又成立军事委员会,将粤、桂两省的军队编为国民革命第1、4集团军,陈济棠、李宗仁分别任司令,另任
张惠长为空军总司令,
陈策为海军总司令,还联合北方的
阎锡山、
冯玉祥等军阀共同反蒋,并成立北方军事政务委员会。
1931年9月1日,广州国民政府下达总动员令,出师讨蒋,一度占领湖南
衡州。旋因爆发
九一八事变,被迫停战,与
南京国民政府在上海举行“和平统一”的谈判,其结果是蒋介石释放
胡汉民,宁、粤双方于同年11月各自召开
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汪精卫派从广州国民政府脱离,于12月3日在上海自行举办第三场大会)。随后以蒋介石下野为代价,宁粤合流,在南京召开
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中全会,成立了以林森为国民政府主席、孙科为行政院长的新政权,广州国民政府也在1932年1月5日宣布取消。但粤方势力新设中央执监委员会西南执行部、
西南政务委员会(西南两机关),继续维持割据状态,直到1936年
两广事变和平解决为止。
1931年5月27召开第一次会议,议决原国民党第一、二、三届中央执监委员与北平扩大会议委员为非常会议之当然委员,选举5人为常务委员、下置秘书处以及组织、宣传、海外党务、军队政治训练等4个委员会。11月18日至12月5日,非常会议在广州召开国民党“四大”,12月7日粤方成立以
胡汉民为首的中央党部,非常会议通电结束。
1931年5月27日,非常会议议决公布《国民政府组织大纲》11条,翌日发表《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成立宣言》,在广州举行成立典礼。广州国民政府置委员17人,常务委员5人,轮流推选1人担任国务会议主席。下设秘书、参军两处,以及政务、军务、财务、侨务、军事委员会。下辖广东、广西两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