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在整合原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原广州市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的基础上,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于2012年8月3日挂牌成立,为市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实体机构,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根据职责任务,从
实体化建设需要出发,设立了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立案调解送达庭、仲裁一庭、
仲裁二庭、仲裁三庭、人事仲裁庭、仲裁监督庭。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积极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坚持以实体化建设为统揽,突出抓制度创新,优先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基础
保障条件改善,努力提升调解仲裁服务能力,为维护争议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以来,处理各类争议案件26.35万件,其中案外调解12.88万件;仲裁立案13.47万件,涉及
劳动者15.33万人。仲裁立案中,通过调解结案40571件,占立案总数30.12%;仲裁结案80874件,占立案总数60.04%;其他方式结案13263件,占立案总数9.84%。坚持把仲裁实体化转型建设放在优先位置,采取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主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支持,按时完成了市本级和12个区仲裁院建设任务,实现了争议处理体制、仲裁机构、办案程序、办案场所四统一。坚持仲裁
制度创新,实行立审分离,合理排期,动态跟踪
督办,有力提升了仲裁办案的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