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是广州市白云区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
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指导镇(街)开展职业卫生巡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
爱国卫生运动。
(五)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行业信访维稳工作。
(六)协调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中医药强区建设。
(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八)指导镇(街)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实施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拟订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规划,推动信息化体系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外事、接待、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重要事项督办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舆情监测、舆论引导。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安全保卫、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监审科。承担健康白云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组织拟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计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督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信息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组织开展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协助核定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收费行为。
(三)审批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组织编制和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定和协调落实本系统
执法责任制,承担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拟订卫生健康行政许可的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并组织实施,办理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审批、注册、备案等相关事项,接受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注册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公共卫生科。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治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评价和考核等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编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专项预案,承担卫生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承担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医政医管科(中医科)。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制度,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社会急救医疗网络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
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紧急医学救援、重大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政策和发展规划,监督管理中医药业务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组织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工作,发掘、整理和继承祖国医学遗产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
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改绩效考核政策、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负责医疗机构校验、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调解、对口帮扶、征兵体检等工作。承担区干部保健工作。指导区无偿献血工作委员会和区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六)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及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工作的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妇幼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绩效评价和督导考核。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工作。
(七)
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镇(街)开展职业卫生巡查管理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监督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评价和督导考核。
(八)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科。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生育政策,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承担计生奖励、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开展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九)爱国卫生管理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和常态化管理,负责指导卫生村镇创建工作。协调和指导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控制吸烟工作。统筹协调健康城市创建工作。配合开展国家文明城市建设和常态化管理。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人事科(纪检监察室)。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干部培训、队伍建设、劳动工资、人员绩效、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认定及聘任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培训管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课程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出国出境的管理和备案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承担局机关纪委日常工作。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10日,获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6月,白云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党委被中共广州市委授予“广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3年9月,荣获2020—2021年度广州市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