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金融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研究金融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拟订全区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金融经济问题,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全区金融与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三)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积极培育和引进金融机构,推动新型金融业态规范发展,发展壮大金融业,统筹规划和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
(四)拟订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培育、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协助驻桂证券监管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
(五)牵头加强对全区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自治区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承担与驻桂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六)负责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实施监管。
(七)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和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八)组织、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辖区内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组织推进辖区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指导市县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
(九)统筹推进全区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工作、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等,协调指导市县开展综合性金融改革和创新试点。统筹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深化金融开放合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电、机要、安全、保密、档案、督查、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保和离退休人员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金融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统筹研究国家金融经济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财政金融联动政策,牵头拟订金融与产业、投资、消费、贸易等政策协同机制。加强金融对外宣传工作。牵头负责机关法治建设,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银行保险处:拟订地方银行业、保险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联系服务驻桂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引导和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指导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设立、改革、发展和重组。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打击欺诈、挪用、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以及非法保险机构、非法保险业务。
资本市场处:拟订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联系服务驻桂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中介机构和上市(挂牌)公司,协助驻桂证券监管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培育上市(挂牌)后备资源,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再融资和发行债券,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工作。积极引进境内外知名证券中介机构、基金公司。拟订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并实施监管。
地方金融监管一处:负责审核或审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并实施监管,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拟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处置监管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和金融风险事件;协助开展打击有关非法金融活动。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地方金融监管二处:负责审核或审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并实施监管,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拟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处置监管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和金融风险事件;协助开展打击有关非法金融活动。
地方金融监管三处:加强跨部门金融监管合作。审核各类交易场所的设立申请,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拟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处置监管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和金融风险事件;协助开展打击有关非法金融活动。
金融稳定处:推进全区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体制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指导市县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或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组织推进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牵头负责机关信访维稳工作。
统计调研处:协调推进金融运行统计监测,整理编报全区金融业统计资料。研究全区金融业运行状况,定期对金融业发展及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进行分析、评估和报告。组织综合性调研、课题研究,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人才政策措施并统筹组织实施。
金融改革和对外合作处:统筹推进全区金融改革发展工作,协调指导市县开展综合性金融改革和创新试点。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普惠金融、绿色金融、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等改革发展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工作,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统筹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深化金融开放合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关党委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督管理局)银行保险处荣获2019—202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5 11:49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