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随着民族区域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建立壮族自治区的实践也提上了议事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纪念日是12月11日。
1958年3月5日至14日,广西各族
人民代表齐聚南宁,召开了自治区第一次
人民代表大会,5日宣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当年3月15日,广西各地举行了隆重的纪念活动,当时的广西区人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将3月15日定为自治区成立纪念日(区庆日)。
自治区成立至1965年,都是叫“
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周恩来总理在一次座谈会上指出,“僮族”的“僮”是
旧社会统治阶级对
少数民族的歧视,“僮”含有“仆人”的意思;全国解放了,少数民族与汉族都是国家的主人,我们应该改变过去的错误看法。周总理建议将“僮族”改为“
壮族”,“壮”有健壮、茁壮、充满活力的意思,希望壮族兄弟身体健壮,壮族自治区发展蓬勃向上。当年10月12日,周总理的提议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将“僮族”改为“壮族”,自治区也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重温广西的历史,1929年12月11日,邓小平、张云逸等老一辈
无产阶级革命家发动和领导了
百色起义,创建了
红七军。1949年12月11日,人民解放军将红旗插上镇南关,广西全境解放。为了激励各族人民继承光荣的
革命传统,从1978年起,自治区成立纪念日定为每年12月11日,至今沿用。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3月5日是自治区宣告成立日,即自治区成立日;3月15日是1958年至1978年间的自治区成立纪念日(区庆日);1978年至今则将12月11日定为自治区成立纪念日(区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