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决议决定
(2022年7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703名,选举699名,预留机动名额4名。
二、各设区的市应选自治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
根据人口数计算分配的代表名额为463名。各设区的市分配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为5名,共70名。上述两项合计533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南宁市66名,
柳州市40名,
桂林市51名,
梧州市32名,
北海市21名,
防城港市16名,
钦州市37名,
贵港市47名,
玉林市61名,
百色市41名,
贺州市24名,
河池市44名,
来宾市28名,
崇左市25名。
其他应选代表名额为140名,由自治区统筹安排到各设区的市进行选举。
三、驻桂解放军和
武警部队应选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6名。
四、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世居
少数民族代表名额为279名。其中人口特少的世居少数民族,至少应选出代表1名。具体如下:
壮族222名,
瑶族27名,
苗族11名,
侗族8名,
仫佬族4名,
毛南族2名,
回族1名,
京族1名,
彝族1名,
水族1名,
仡佬族1名。
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应选归侨代表12名。
六、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
工人、农民、
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所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适度增加新的
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党外代表人士应当有适当比例。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七、在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妇女代表的比例不低于25%,要比上届有所提高。
八、各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结构要求,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另行通知。
九、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2年12月20日前由各选举单位依法选出。
代表名单
代表变动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小明、孙大光、凌志峰已调离广西。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小明、孙大光、凌志峰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二、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莫桦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莫桦的代表资格终止。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林冠因病去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林冠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林冠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截至2023年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694名。
特此公告。
一、梧州市人大常委会补选李振品为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贵港市人大常委会补选林海波为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同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李振品、林海波的代表资格有效。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周桂南已迁出广西。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周桂南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四、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华东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华东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2023年9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695名。
特此公告。
一、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秦如培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秦如培的代表资格终止。
二、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彭志春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彭志春的代表资格终止。
三、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杰华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杰华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2024年8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682名。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