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帝谕旨各省筹设警察巡军,二十九年,广西巡抚
柯逢时在省城创建广西省城警察总局。宣统元年(1909),省城警察总局撤销,成立
广西警务公所,隶
广西巡警道,掌理全省及省城警察事务。
民国元年(1912)设广西警视厅于省城桂林,隶广西省民政司,管理省城警察及消防事务。下发中、南、北、东洲4个警区和南区城外、北区城外、东洲区行春、文昌4个警察分驻所,裁撤了9个门的稽查。同年10月,广西警视厅随省府迁南宁,桂林设警察局(局长赵元杰)。2年,改名警察厅(厅长李济潮),仍隶省府民政司。ll月,增设水上警察分署,受梧州水上警察厅和
桂林警察厅双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