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丰源
庄丰源案主角
庄丰源,1997年9月在香港出生,父母都是内地人,拿双程证赴港探亲期间生下了他,一直由拥有香港居留权的祖父照顾。香港政府入境处根据《入境条例》,“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若要成为永久性居民,则在其出生时或以后任何时间,其父母的任何一方必须已在香港定居或已享有香港居留权”为由,要将庄丰源遣返回内地。
案情介绍
内地孕妇赴港生育成为问题,归根结底源自2001年的“庄丰源案”。
胜诉
但根据《香港特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可判定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庄丰源的祖父提起了诉讼,2001年,香港高等法院香港终审法院相继裁定庄丰源胜诉,不论其父母是否已在港定居,在香港出生的中国籍子女都享有居港权。此案例为内地孕妇在香港生子打开了大门。
近况
攻破居港权第一人 引发来港产子潮
庄丰源:我不是蝗虫
2011年05月01日
《独家访问》
【本报讯】内地孕妇蜂拥来港产子,逼爆本港公私营医院产房,引起社会广泛讨论。内地妇来港产子成风,源头是 01年 7月终审法院对“庄丰源案”的判决。当年只是 4岁的小孩庄丰源,如今竟成为网民口中的“蝗虫太祖、祸港罪人”,已是 14岁少年的他无奈说:“每次讲起呢啲嘢,啲人就讲到我系罪人咁”。然而懂事的他努力做好自己,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望以行动证明:“我不是蝗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