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陵郡,东汉至唐朝行政区划名,其范围历代均有变化,但核心区域一直在
吉泰盆地,大致相当于今
吉安市辖境。庐陵郡最早设立于东汉建安四年(199年),治所
西昌县,迁西昌县治于今江西
泰和城西1.5千米处。辖高昌、兴平、阳城、西昌、遂兴、南野、雩都、赣、平都、石阳县。隋唐两代曾有数次改为
吉州,又复为庐陵郡。唐乾元元年(758年)再改
吉州。此后未再恢复庐陵郡名。
吴嘉禾五年(236年),孙权析庐陵郡置庐陵南部都尉,隶扬州,治雩都(江西于都县东北贡江镇古田村)。庐陵南部都尉辖雩都、赣(
赣州市章贡区)、南野(江西
南康县西南章江南岸)、平阳(江西兴国县永丰乡马良村一带)、阳都(江西宁都黄石镇营底村)、揭阳(江西石城县西)、南安(江西南康市)等七县。
西晋元康元年(公元291年),置江州,庐陵郡属之,郡治迁石阳县(今江西
吉水县城东北8千米处)。
宋、
齐时,辖石阳、西昌 、东昌、吉阳 、巴邱 、兴平 、阳丰 、 高昌、 遂兴,治石阳。
开皇十年(公元590年),庐陵郡改为吉州,迁建州城
庐陵县于今吉安市区赵公塘一带。
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吉州为庐陵郡;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复改庐陵为
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