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引进设备款是指企业与外商签订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补偿贸易合同而引进国外设备所发生的应付款项。应付引进设备款在企业设备投产后,要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方式,用应收加工装配业务收入或出口产品所得进行偿还。为了核算企业的应付引进设备款,可在“
长期应付款”账户下设置“应付引进设备款”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企业按照补偿贸易方式引进设备时,应按设备、工具、零配件等的价款以及国外运杂费和规定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借记“
专项工程支出”、“
库存材料”等账户,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引进设备款”账户。
发生的应计利息和因外币折合率的变动发生的汇兑损益,比照长期借款的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即在引进设备按照调试完毕交付之前发生的,计入设备成本,借记“专项工程支出”账户;若为借方使用之后发生的,应计入企业当期损益即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账户。
设备交付验收使用时,将其全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
专项工程支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