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大理寺丞时,已故大将军
李显忠之子家僮溺死,上司诬以杀人,逮捕入狱者几达300家,孟明察其无辜受害,为他辩白,终于放了出来。
任按察使时,辖区大闹饥荒,孟明为了抢救饥民,令府县开仓散粮赈饥,事后再行具奏,并在奏章上坦白承认“宁受一己之罪,以全一方之命”。上览后,不但没有惩办他,反而降旨嘉奖。后升直秘阁知静江府兼广西
经略安抚使。
任内访悉广西官盐规定要与当地互换客钞,可是客户无多,难以按实折换,每每争相逃避。盐官们不研究妥善的处理办法,竟按照物物比例硬性摊派到户,执行六年公私交病,孟明洞察实情,即具疏陈明利弊。传驿上奏,遵旨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