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税金是企业单位按照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在国营建设单位用自筹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按规定应缴纳建筑税(包括滞纳金和罚款)。建筑税的缴纳,采用分季预缴(第四季度的税款,要在年底前按本季度计划投资额或上季实际投资额预缴),年终结算,少缴的应补交,多缴的可以抵顶下年税款,全部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国营建设单位用专用基金进行的未纳入自筹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更新改造工程,其中的建筑工程部分按规定应缴纳建筑税(包括滞纳金和罚款),但不计入工程成本。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营业收入并实现利润,要按照
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将按规定应向国家缴纳各种税金进行预提处理,这些应交的税金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停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
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项目反映了企业尚未缴纳的税金(若为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税金)。需要指出的是,企业缴纳的
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此项目中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