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
处理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实行这种制度,有利于正确反映各期的费用水平和盈亏状况。
定义
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指凡是在本期内由已履行责任所得到的收入和由已形成权力所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支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是责任未履行或权利未形成,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的解释为:权责发生制英语为:accrual basis;accrual accounting basis。会计记账方法,按收入和支出权责的实际发生时间来记账,并不考虑是否已收到或支付款项。与此方法相对的另一种记账方法为现金收付(cash basis)记账法。
实践依据
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中,经济业务的发生和货币的收支不是完全一致的,即存在着现金流动与经济活动的分离。由此而产生两个确认和记录会计要素的标准,一个标准是根据货币收支与否来作为收入确认费用确认和记录的依据,称为收付实现制;另一个标准是以取得收款权利付款责任作为记录收入或费用的依据,称为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企业经营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此,权责发生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适用性
权责发生制在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时有其合理性,几乎完全取代了收付实现制;但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却有其局限性:一个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这是由于权责发生制把应计的收入和费用都反映在损益表上,而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则部分反映为现金收支,部分反映为债权债务。为提示这种情况,应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弥补权责发生制的不足。权责发生制一般用于企业经营情况。
执行情况
执行范围
按照我国现行《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核算中,绝大部分收支项目都实行了权责发生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逾期半年以内的贷款利息收入;(2)金融机构往来收入;(3)投资收益;(4)定期存款利息支出;(5)金融机构往来支出;(6)固定资产修理、租赁、低值易耗品购置、安全防卫等大宗费用支出;(7)无形资产摊销;(8)固定资产折旧;(9)各种税金。
执行结果
由于银行业经营范围的特殊性,其收入依赖于贷款和投资的质量,具有明显的弹性,而其支出中的绝大部分直接面向存款户和维系业务经营正常运转,具有明显的刚性。因而,影响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主要方面在于收入,源头在于贷款和投资质量。
在收入方面,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国有专业银行,诸多众所周知的原因,使其信贷资产结构单一,质量不佳。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没有考虑新旧制度转轨时贷款质量的现状,仅一刀切地规定逾期半年以上(以前曾经为 3年、2年和1年)的贷款才停止计提表内应收利息,导致国有商业银行表内挂账利息居高不下。这意味着国有商业银行以实收资本或客户存款垫交国家税利(营业税所得税及利润)。更为严重的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质量的提高一时难以奏效,大量贷款无法正常收息,已成为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客观现实。因此,这一制度的执行,必然使国有商业银行表内挂账利息越滚越大。虚假的繁荣和巨额的欠息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是国有商业银行发展后劲不足和简单的寅吃卯粮,而且抵御风险能力也逐步下降,经营风险逐步加大。
在支出方面,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提取的定期到期存款应付未付利息,不论其在某一时点上数额多大,最终必须支付给客户,银行充其量只能占用时间差,何况由于财政资金信贷化,巨额的保值贴补已从明中和暗中将国有商业银行预提的应付利息蚀尽。另一方面,较为明显受制于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是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在现行制度的框架内,两项资产的摊销,单纯考虑了资产的受益期间,而忽略了稳健经营。比如,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要求严格按受益年限摊销,受益年限无法确定的,要求以不短于10年的时间摊销;递延资产中的开办费要求从企业开办之日起,以不短于5年的时间摊销。这些规定人为限制了企业按照谨慎性原则摊销费用。一个经营行、处即使有大量利润,成本完全可以消化已经挂账待摊的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也因待摊资产没有达到受益期限而不能摊销。相应的,以后年度即使发生政策性或经营性亏损,成本无力消化待摊费用,也要强制摊销。在这种原则的指导下,国有商业银行实际上可以不受限制地列支直接或间接费用,费用限额不足则可以递延待摊。
主要区别
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
1.计算出来的收入和费用金额不完全相同;
2.计算出来的盈亏数字的准确程度不同;
3.会计核算不完全相同。
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处理收入和费用时的原则是不同的,所以同一会计事项按不同的会计处理基础进行处理,其结果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同的。例如,本期销售产品一批价值5 000元,货款已收存银行,这项经济业务不管采用应计基础或现金收付基础,5 000元货款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因为一方面它是本期获得的收入,应当作本期收入,另一方面现款也已收到,亦应当列作本期收入,这时就表现为两者的一致性。但在另外的情况下两者则是不一致的,例如,本期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存入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现金收付基础,这笔货款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因为现款是本期收到的,如果采用应计基础,则此项收入不能作为本期收入,因为它不是本期获得的。
综上所述可知,采用应计基础和现金收付基础有以下不同:
① 因为在应计基础上存在费用的待摊和预提问题等,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上不存在这些问题,所以在进行核算时他们所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完全相同。
② 因为应计基础和现金收付基础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原则不同,因此,它们即使是在同一时期同一业务计算的收入和费用总额也可能不同。
③ 由于在应计基础上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较为准确。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下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不够准确。
④ 在应计基础上期末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之后才能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麻烦,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上期末不要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即可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简单。
会计权责
我国政府预算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实践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收付实现制基础已经显露出若干重大缺陷,它无法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难以真实、准确地反映各政府部门和行政单位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成本耗费与效率水平。在我国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财政管理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存在着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客观必要性。
一、采用权责发生制,有利于促进财政管理改革,提高政府财政管理水平。
首先,采用权责发生制,有利于推动和促进现有的财政和预算管理改革。1、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可以为部门预算改革提供更完善的技术平台。如果将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的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制度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就可以提供更为全面和准确的部门服务成本和部门财务状况信息,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更科学的依据,为细化部门预算和部门的财务绩效考评提供基础,使部门预算发挥更大的作用。2、我国的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正在逐年扩大,并且正由一般商品采购和服务采购向工程采购扩展。由于采购大宗项目时常有跨年度的情况发生,在收付实现制下,不能反映那些当期虽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部分,可能会导致预算资金结余不实等问题。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避免上述问题,更为科学合理地核算政府采购资金。3、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减少了在途资金和闲置浪费,国库账户的闲置现金余额增多。采用权责发生制,能够及时反映和确认应收未收和应付未付的收支信息,为加强政府现金流预测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有助于提高预测的准确性和前瞻性,有助于提高政府现金管理水平,推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其次,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为建立政府绩效评价制度提供技术基础,有利于推动政府公共管理改革。建立政府绩效评价制度是促进政府部门提高运行效率的重要措施,而准确的公共服务成本信息和政府财务状况信息是评价政府绩效的必要基础条件。权责发生制信息比收付实现制更准确、更全面地反映了政府在一个时期内提供产品和服务所耗资源的成本,并能更好地将成本与绩效成果进行合理的配比,有利于加强管理者对产出和结果的责任,有利于促进全面的绩效管理改革。
再次,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提供政府资产的全面信息,有利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政府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往往会混淆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对跨期资本性支出,收付实现制在现金支付日即作为费用核销,因而预算报表就不包括此类支出的使用价值和服务年限信息。这种做法导致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规模和数量信息失真,对这些资产的管理和监督也可能失控。同时一定程度上也为挪用预算经费开了方便之门。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可以较好地区分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有效避免资产一旦购置或建造完成就脱离公众的监督视野,提供关于政府资产的全面信息,有利于加强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采用权责发生制,是建立有效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需要。
政府财务状况是国家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实行宏观调控和考查政府绩效所必需的重要信息。在国际上,OECD国家已经普遍实行了比较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每年要向议会提供政府财务报告,得到议会批准后的财务报告信息可供公众使用。政府财务报告和政府预算不同,政府预算反映当年预算收支的现金流量情况,政府财务报告不仅反映预算收支,还要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情况;不仅反映当年预算政策的执行结果,还反映了以往决策累计的财务效应,是政府决策和公众了解政府绩效的重要信息来源。特别是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能够使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对政府资产和负债的反映更为真实和确切。
我国没有实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一些与预算收支没有直接关系的重要财务信息被忽视和遗漏。这一缺陷对政府来说,缺少政府财务状况的全面信息会使财政和经济政策的选择和预算编制缺乏充分的依据。对外部来说,预算会计信息过于简单,造成政府财务状况透明度不高,不利于立法机关和公众对政府资金分配与运行的监督和管理。这一问题已经受到政府和学术界的关注,政府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已经被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会计基础问题是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影响到财务报告的功能和财务报告目标的实现。例如,从政府财务报告中的核心报表--资产负债表来看,它是对政府资产和负债进行持续衡量的工具,只有采用一定程度的权责发生制,将长期负债和长期资产包括在内,才能够全面地反映的政府财务状况、运行能力和财务绩效。如果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制度中仍采用完全的收付实现制,很多财政管理的目的无法达到,政府财务报告的功能也会十分有限。如防范财政风险、政府部门绩效衡量等方面的管理要求都不能得到满足。
三、采用权责发生制能全面地反映政府的负债状况,有利于揭示和防范财政风险。
收付实现制只有在用现金实际清偿负债时,才会确认支出,而不能提前揭示未来的承诺、担保和其它因素形成的隐性负债,政府潜伏的财政危机也会被掩盖。而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一定的标准确认和反映政府的承诺和负债状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财务信息失真的状况,能较为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负债状况和财政的真实状况,披露财政潜在的支出压力,因而对政府累计形成的负债能够合理地制定偿还计划,对未来的各种或有风险也能够做到防患于未然。
我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预算必须保持收支平衡,地方政府也没有发债权。但实际上,许多地方政府存在巨额的隐性负债问题。例如一些基层地方政府长期拖欠企业建筑材料和施工款项,拖欠职工工资和应付医药费等。而在收付实现制情况下,这些问题不能够在政府预算和财务报表中反映出来,对未来的政府运行和地方经济发展造成巨大隐患。如果采用权责发生制,就有可能正确提供政府负债信息,提醒各方面关注财政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后患。也有人提出给予地方政府发债权,将隐形债务公开化,以利于风险控制。如果实行这一改革,则更加需要有政府会计的权责发生制改革。我们认为,中央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控制和资本市场供求机制制约是地方政府行使发债权的必要前提,前者从总量上确保地方政府发债数量与宏观经济运行目标相协调,后者决定地方政府在资本市场发债的经济可行性。这两个方面都需要地方政府提供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的财务状况信息。否则,由于收付实现制基础的政府会计和财务信息存在前述种种不足,将会导致宏观调控和资本市场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可能产生更大的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
四、采用权责发生制,有利于提高政府会计和财务信息的完整性,有利于进行科学的宏观经济决策。
收付实现制基础上产生的政府会计和财务信息强调某一年度内政府收支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能全面反映政府有关资产、负债和其他承诺的重要信息,不能提供评价政府行为的持续能力或鼓励长期决策、加强管理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尽管权责发生制在方法体系上较收付实现制复杂和繁琐,但它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财政部门、预算单位的实际可支配财力,更好地反映资产和负债的年度变化,为分析和判断当前政策的长期效果提供更加综合全面的信息,有利于评价政策的持续能力及对财政经济的影响,为政府和领导决策提供更准确、更全面的信息。对宏观经济管理而言,这种会计基础更符合政府长期战略的目标要求,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应用的若干问题
我国正在酝酿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建立过程中,会计基础的转换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应当学习和借鉴欧美国家的成功经验,但是也必须注意到我国和欧美国家的不同之处,要根据我国国情和改革、发展的需要来应用权责发生制。我们认为,我国政府会计基础的转换应考虑以下若干问题:
一、政府会计基础的转换要满足财政管理的要求,和财政管理改革相协调。
会计基础本身只是一种技术手段,它是构成政府会计制度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必要元素之一。但是,政府会计制度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并不是单纯的会计问题,而是财政管理体系、乃至整个公共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政府会计和财务信息应当和财政管理的要求相一致。如果政府会计和财务信息在数量和质量上不能满足财政管理的要求,那么财政管理的功能就会缺失;相反,如果政府会计和财务信息的提供超出了财政管理的需要,也会造成信息过度的负担,加大政府运行成本,降低工作效率(此处的财政管理是一个较宽泛的概念,不仅限于财政部门的管理,还包括立法机构、政府其他部门对财政的监督和管理;不仅包括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的管理,也包括公共资源分配的决策在内)。
政府会计基础的转换,必须考虑预算编制、预算运行中的日常管理和审计监督的需要。同时,我国和欧美国家不同,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及相关的财政、政治体制都仍处在深化改革和完善的过程中,因此政府会计基础的选择和转换,要考虑我国公共管理和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政府会计基础的转换,不仅要与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支出绩效评价等现有的各项改革相协调,而且要充分考虑未来推行的政府现金管理改革、多年度滚动预算、政府绩效考评等改革对政府会计技术手段的要求,
二、政府会计基础的转换要研究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会计和财务信息的需求。
我国政府会计和财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首先是各级政府的财政管理部门,主要用于政府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以及对政府财政资金运动的监督管理;其次是宏观经济决策和管理部门,主要用于制定经济政策和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再次是立法机关和审计部门,用于对政府预算收支的审批和监督。这三方面使用者对政府会计和财务信息的需求是各有侧重,又相互关联的。对各方面的需求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是选择和确定我国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应用模式的必要步骤。
因此,我国政府会计基础的转换,需要研究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会计和财务信息的需求,特别需要研究财政管理对与政府会计和财务信息的需求,然后对不同层次的需求进行分析,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确定应当供给的政府会计和财务信息内容及相关技术手段。
三、权责发生制的应用要和政府会计体系和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相一致
会计基础是一种计量标准,它不可能脱离会计体系整体而发挥作用,权责发生制的应用只有在有效的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下才有实际意义。第一,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现行预算会计模式进行根本性改革,实行由预算会计向政府会计转变。现行的预算会计模式在体系上集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为一体,在核算内容上集中于预算收支活动,如果在这一框架下采用权责发生制,整体作用会受到很大的局限,仍然难以达到全面反映政府的资金运动和财务状况的目的。因此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将预算会计体系改为非营利机构会计和政府会计两个部分,各司其职。
第二,要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明确财务报告目标。从国际经验看,政府财务报告是一种全面、系统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核算方式,也是披露政府会计综合信息的一种规范化途径。比较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资产负债等多方面的信息,在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下,权责发生制的作用才能得到更有效的发挥。权责发生制应用模式的选择取决于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在发达国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发展过程中,财务报告的目标大体经过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以反映预算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为主;第二阶段以满足财政管理的需要为主;第三阶段以说明政府受托责任为主。如美国的政府财务报告目标即以说明受托责任为主。这一目标要求政府必须提供政府全部经济资源的使用和占有情况,因此必须采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基础,才能提供包括政府所有长、短期资产和负债以及政府固定资产在内的会计和财务信息,达到这一目标的要求。
在我国,财政管理改革刚刚起步,财政资金管理中的违规和腐败现象还很严重,现阶段财务报告的目标应当兼顾预算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财政管理的要求,并以此为基点来选择权责发生制的应用模式。
第三、建立规范的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和制度。权责发生制比收付实现制能够更全面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但是如果缺少规范的准则和制度约束,也更容易出现人为控制的弊端。因此必须建立比较完整和系统的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和制度,这在我国政府级次较多、行政单位繁多的情况下,对于保证权责发生制的规范运用,保证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当前应重点研究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和制度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框架。
四、权责发生制应用范围的选择:建议在各级政府的会计和财务报告中采用统一的权责发生制基础,预算仍保留收付实现制。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虽然有自己的预算和财政自主权,但是主要的经济制度和政策都是统一的,各级政府会计和财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有利于宏观经济管理和财政管理。因此,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有必要实行统一的会计基础。
在大多数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决策过程中,对于预算信息的要求主要是当年的收入和支出,我国也是如此。再加上对预算资金使用合规性的反映与审查仍然会是我国现阶段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的重要任务之一,收付实现制预算能够较好地满足这些基本要求。因此可以只在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中采用权责发生制,而在预算中仍保留收付实现制,有利于信息处理的简化和预算制度的稳定性。收付实现制预算缺少长期信息的缺点,可以通过编制多年期的滚动预算得到弥补。而且从美国的经验看,通过一定的对账处理,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信息和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信息是可以实现衔接和协调一致,并不会影响各自的原有功能。
五、权责发生制应用程度的选择: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在第一阶段暂不计提政府固定资产的折旧。
基于本文对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目标的观点,我们认为我国政府会计和财务信息主要应满足反映预算资金使用合规性和财政管理的需要,以及现阶段计量技术和成本的限制,宜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资产和负债的确认范围可以包括现金和财务资源,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例如国债还本付息费用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期确认,担保贷款的担保责任和借出债权确已坏账的,按权责发生制入账,以达到充分揭示政府隐性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的目的。对于收入,可以借鉴国际上的一般做法,采用接近收付实现制的做法,只对一部分有政府政策承诺的、可计量的负收入(补贴)采用权责发生制。
虽然对于政府部门的固定资产实行折旧制度有利于更好地实施绩效管理,准确考核部门公共服务的成本耗费和效率水平,但是这需要对现有的大量政府固定资产进行估价,这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工作量上都存在较大难度,需要付出较高的成本,因此我们建议在我国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第一阶段,暂时不实行这一办法,而将此留待改革的后期解决。
我国的养老保险和国有企业的资产与负债问题与美国不同,我国政府对养老保险负有相对较高的责任,而我国的国有企业规模极为庞大。虽然从政府所担负的责任来说,理应将其放入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范围内,并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计量。但是,技术上的难度和计量成本都很高,同样可以留待后期以其他方式解决。可以借鉴美国经验,将这方面的会计信息放在政府资产负债表以外进行报告。
政府会计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的转换还需要一定的配套条件,除了相关制度的改革以外,最为重要的两个方面就是政府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政府会计软件的开发。我国现有的政府会计从业人员大多对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的会计业务处理方法不甚了解,在改革的过程中必须依据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的有关准则和制度对其进行认真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我国已有多种预算会计软件,当政府会计基础进行转换时,要及时进行政府会计新软件的开发和其他有关软件的调整与更新。在新的软件开发过程中,既要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又要保证基本标准的统一性,以利于全国财政信息系统的连接和操作。
两制并存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在保证会计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方面所起到重大作用是不容否认的,但不能把权责发生制作为一项任何情况下都应坚持的“原则”,在我国国情下,权责发生制有时也显得力不从心。
会计的主要目标是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真实的信息,而采用权责发生制并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达到会计主要目标的要求。
我国的会计制度为弥补权责发生制的缺陷,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给出了四个条件:
一、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经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以上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会计实务中却带来了很大的操作难度。
权责发生制也不符合我国经济国情,长期以来,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着资金紧张问题,并且有很多企业经营不景气,濒临破产。尽管国家采用“债转股”等方法将这些企业“搀入”市场,甚至大部分企业形式上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但仍有相当多的企业信用不佳、偿债能力低下。在这种环境中,要求企业一律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则产生了数额可观的虚假收入,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这势必影响国家宏观决策的正确性。
因此,从我国的经济环境出发,应允许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并存,会计应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分期销售方式下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对一般赊销收入及贷款利息收入等采用权责发生制加以确认的在特定条件下采用兼容收付实现制的做法。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9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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