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县制
唐朝实行的行政制度
府县制是唐朝实行的行政制度,于唐玄宗开元元年(713年)开始部分实行,完全实行至清末。
唐玄宗开元元年(713年),升国都雍州为京兆府,升陪都洛州河南府。中国开始部分实行府县制。宋沿置,府虽与州同级,但地位要略高于州。明朝承宣布政使司下设府和直隶州,府以下有县和属州,完全实行府县制至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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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2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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