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施工图是用来表示房屋的规划位置、外部造型、内部布置、内外装修、细部构造、固定设施及施工要求等的图纸。它包括施工图首页、
总平面图、
平面图、
立面图、
剖面图和详图。
主要表示房屋
承重结构的布置、构件类型、数量、大小及做法等。它包括结构布置图和构件详图。
主要表示各种设备、管道和线路的布置、走向以及安装施工要求等。
设备施工图又分为给水排水施工图(水施)、供暖施工图(暖施)、通风与空调施工图(通施)、电气施工图(电施)等。设备施工图一般包括
平面布置图、
系统图和详图。
由于房屋的构、配件和材料种类较多,为作图简便起见,“国标”规定了一系列的
图形符号来代表建筑构配件、
卫生设备、建筑材料等,这种图形符号称为图例.为读图方便,“国标”还规定了许多标注符号。
建筑施工的
定位轴线是建造房屋时砌筑墙身、浇注柱梁、安装构配件等施工定位的依据。凡是墙、柱、梁或屋架等主要
承重构件,都应画出定位轴线,并编号确定其位置。对于非承重的
分隔墙、次要的承重构件,可编绘附加轴线,有时也可以不编绘附加轴线,而直接注明其与附近的定位轴线之间的尺寸。
根据“国际”规定,定位轴线采用细
点画线表示。轴线编号的圆圈用
细实线,直径一般为8mm~10mm的圆圈,并在其中进行编号。详图上为10mm,如图3-2所示。轴线编号写在圆圈内。轴线编号原则为:在
平面图上
水平方向的编号采用
阿拉伯数字,从左向右依次编写。垂直方向的编号,用大写
拉丁字母自下而上顺次编写。拉丁字母中的I、O及Z三个字母不得作轴线编号,以免与数字1、0及2混淆。在较简单或对称的房屋中,平面图的轴线编号,一般标注在图形的下方及左侧。较复杂或不对称的房屋,图形上方和右侧也可标注。
对于附加轴线的编号可用分数表示,
分母表示前一轴线的编号,分子表示附加轴线的编号,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在画详图时,如一个详图适用于几个轴线时,应同时将各有关轴线的编号注明.定位轴线也可采用分区编号,其注写形式可参照“国标”有关规定。
在总平面图、平面图、
立面图和剖面图上,经常用标高符号表示某一部位的高度,按其
基准点不同标高有两种形式,即
绝对标高和
相对标高。绝对标高是以我国
青岛附近黄海的
平均海平面为零点测出的高度尺寸,在
建筑总平面图中对
室外地坪及道路
控制点的高度,一般采用绝对标高,绝对标高以米为单位精确到厘米。;相对标高又称
建筑标高,是以建筑物室内主要地面为零点进行
计算高度的标高。各
类图上所用标高符号应按图3-3(1)所示形式以细实线绘制,标高符号的尖端应指至被标注的高度,尖端可向下也可向上。图3-3(2)所示为具体的画法。标高数值以米为单位,一般注至
小数点后三位数(总平面图中为两位数)。在“建施”图中的标高数字表示其完成面的数值。如标高数字前有“一”号的,则表示该处完成面低于零点标高。如数字前没有符号的,则表示高于零点标高。如果同一位置表示几个不同标高时,数字可按图3-3(4)的形式注写。
在施工图中,有时会因为比例问题而无法表达清楚某一局部,为方便施工需另画详图。一般用
索引符号注明画出详图的位置、详图的编号以及详图所在的图纸编号。索引符号和详图符号内的详图编号与图纸编号两者对应一致。按“国标”规定,索引符号的圆和
引出线均应以细实线绘制,圆直径为10mm。引出线应对准圆心,圆内过圆心画一水平线,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下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所在图纸的图纸号,如图3-4。如果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在同一张图纸内,则在下半圆
中间画一水平细实线。索引出的详图,如采用标准图,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径的延长线上加注该标准图册的编号。
当索引符号用于索引剖面详图时,应在被剖切的部位绘制剖切
位置线。引出线所在一侧应为投射方向。
详图符号用一
粗实线圆绘制,直径为14mm。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同在一张图纸内时,应在符号内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详图编号(图3-4b)。如不在同一张图纸内,可用细实线在符号内画一水平直径,在上半圆中注明详图编号,在下半圆中注明被索引图纸号.(四)
指北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