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国家标准GB 50314-201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中对智能建筑的定义如下:“以建筑物为平台,基于对各类
智能化信息的综合应用,集架构、系统、应用、管理及优化组合为一体,具有感知、传输、记忆、推理、判断和决策的综合智慧能力,形成以人、建筑、环境互为协调的整合体,为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利及可持续
发展功能环境的建筑。”因此可以了解到建筑智能化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建筑物的安全、高效、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等属性。
定义
美国
美国究所:
智能化建筑通过对建筑的四个基本要素,即结构,系统,服务,管理以及她们之间内在的关联的最优化考虑,来提供一个投资合理的但又拥有高效率的舒适、温馨、便利的环境,并帮助建筑物业主、
物业管理人员和租用人实现在费用、舒适、便利和安全等方面的目标,当然还要考虑长远的系统灵活性及市场能力。
欧洲
欧洲智能化建筑集团:使其用户发挥
最高效率,同时又以最低的保养,最有效的管理本身资源的建筑。能为建筑提供反映快,效率高和有力支持的环境,使用户达到其业务目标。
日本
智能化建筑就是高功能大厦,其功能是:1、方便有效的利用信息和
通讯设备;2、采用楼宇自动控制技术,使其具有高度的综合
管理能力。
新加坡
智能化建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安全、舒适的环境,即具有消防功能,温度和
湿度控制功能以及灯光及其它楼宇设备的控制功能;2、良好的通讯网络设施,使数据信息能够在大厦内传输;3、足够的对外
通信设施与
通信能力。
中国
以建筑物为平台,基于对各类
智能化信息的综合应用,集架构、系统、应用、管理及优化组合为一体,具有感知、传输、记忆、推理、判断和决策的综合智慧能力,形成以人、建筑、环境互为协调的整合体,为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利及可持续
发展功能环境的建筑。
我国智能建筑专家、
清华大学张瑞武教授在1997年6月
厦门市建委主办的“首届智能建筑研讨会”上,提出了以下比较完整的定义:
智能建筑是指利用
系统集成方法,将智能型
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
控制技术、
多媒体技术和
现代建筑艺术有机结合,通过对设备的自动监控,对信息资源的管理,对使用者的
信息服务及其
建筑环境的优化组合,所获得的投资合理,适合信息技术需要并且具有安全、高效、舒适、便利和灵活特点的现代化建筑物。这是我国智能化研究的
理论界所公认的最权威的定义。
发展历程
1、智能建筑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美国,智能建筑是
建筑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1984年1月美国
康涅狄格州的哈特福特市(Hartford)建立起世界第一幢
智能大厦,大厦配有语言通信、文字处理、
电子邮件、
市场行情信息、
科学计算和
情报资料检索等服务,实现自动化综合管理,大楼内的空调、电梯、供水、防盗、防火及供
配电系统等都通过
计算机系统进行有效的控制。
2、美国诞生智能建筑之后,日本派出专家到美国详尽考察,并且制定了
智能设备、
智能家庭到智能建筑、
智能城市的
发展计划,成立了“建设省国家智能建筑专家委员会”和“日本智能建筑研究会”。1985年8月在
东京青山建成了日本第一座智能大厦“本田青山大厦”。
3、
西欧发展智能建筑基本与日本同步。1986~1989年间,
伦敦的
中心商务区进行了
二战之后最大规模的改造。英国是
大西洋两岸的交汇点,因此大批金融企业特别是
保险业纷纷在伦敦设立机构,带动了智能化办公楼的需求。
4、法、德等国相继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20世纪90年代初建成各有特色的智能建筑。
5、智能化办公楼
工作效率的提高,使当时处于经济衰退中的西欧的失业状况更加严重,进而导致对
智能楼宇需求的下降。到1992年,伦敦就有110万平方米的办公楼空置。
6、20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
亚太地区经济的活跃,使
新加坡、
中国台北、中国
香港、汉城、
雅加达、
吉隆坡和
曼谷等大城市里,陆续建起一批高标准的智能化大楼。
7、
泰国的智能化大楼
普及率领先世界,20世纪80年代泰国新建的大楼60%为智能化大楼。
8、印度于1995年下半年起在
加尔各答附近的盐湖建立一个方圆40英亩的
亚洲第一智能城。
常见系统
10、音视频系统
11、水电气三表抄送系统
14、机房装修工程
简单介绍
智能建筑是一个发展中的概念,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对其功能要求的变化而不断更新、补充内容。
在通常的设计当中,我把建筑智能化分为三个大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通信及控制系统、
多媒体系统。每个大系统内又包含了诸多的
子系统,这与一些设计规范有点出入。
实现建筑智能化的目的是为用户创造一个安全、便捷、舒适、高效、合理的投资和
低能耗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在建筑物内设置的任何设施与系统都要服从于这个目标,否则建筑智能化就失去意义了。
资质分类
为规范建筑
市场秩序,加强
建筑活动监管,保证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最新资质标准(2014年版)。
在最新规定中,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
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
分类别和等级。现将与智能
建筑弱电相关的电子与
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要求:
二、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
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相关专业
高级职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
安全员、
造价员、
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
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
环境工程2项;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
电子系统工程3项;
(3)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项。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一、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可承担各类型
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注:
1.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
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
2.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
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统、废水
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
纯化系统、
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
配送系统等工程。
3.电子
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
自动化控制系统;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
应急指挥系统;
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
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其他电子系统工程。
4.建筑智能化工程指:
智能化集成系统及
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
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
有线电视系统;
停车场管理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
计算机网络系统;
广播系统;
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智能小区管理系统;
视频会议系统;
大屏幕显示系统;
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
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