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玲,女,原名张壑丹,1967年出生于
浙江省云和县赤石乡,毕业于日本东京学艺大学,日本籍华裔女演员,现任日本CCTV大富电视台董事长。
早年经历
曾就读于云和中学,张丽玲在高中毕业后离开家乡云和,前往北京读大学,后到日本留学。曾出演87版《
红楼梦》、88版《
聊斋电视系列片》、《西热图传说》、《
良家妇女》等影视作品。
1989年留学日本,1995年毕业于
日本东京学艺大学舞台导演专业,同年四月进入日本大仓商社工作。
1996年3月,系列纪录片
《我们的留学生活》开拍,历时三年,张丽玲任总制片和总导演。其中,系列之《小留学生》获得零零年“日本放送文化基金奖”最佳纪录片奖,张丽玲获年度最佳个人策划奖。
1998年4月,张丽玲出任CCTV大富董事长。
2001年6月,张丽玲和该系列纪录片中的《小留学生》一片,荣获被誉为日本奥斯卡的“日本放送文化基金奖”“最佳策划”和“最佳纪录片”两项桂冠。 2006年推出系列纪录片的最后一部,也是张的封山之作
《含泪活着》。 同年,张丽玲和该系列纪录片中的《含泪活着》继《小留学生》之后再次荣获“日本放送文化基金奖”纪录片大奖。
CCTV大富电视台是成功的
海外华文媒体。该台开播后,许多日本华侨、华人家庭通过该台了解祖国信息,甚至就连夫妻吵架之类的琐事都会打电话与电视台沟通,是当地华侨华人的知心朋友。
个人经历
从商经历
读语言学校,考大学、读硕士,同时打工。留学生的生活,别人经历的我都经历了。到日本将近6年时,我从舞台导演专业硕士毕业,虽然学的是艺术类专业,但我决定毕业后进商社,到一个新领域去发展。因为日本的经济奇迹对我太有诱惑力了。没到过日本的人很难想象日本经济有多发达,我一直对日本经济战后的飞速发展有浓厚兴趣,也特别关注那些有古老传统的大商社。
最终我选择了大仓商社。经过考核、面试,“你是外国人,但比一般的日本人更优秀,所以我们要你。”主管人说。1995年4月我如愿以偿了。
大仓有130多年的历史,曾在日本经济中起到过主宰作用是日本第一家把商社开到国外的公司,也是日本第一家把啤酒卖到民间的商社。
我的工作就是在啤酒酿造课,负责好几家大啤酒公司的原料供应,而且主要是用英文工作。我在国内学的英文这么多年后就剩下ABC了,别人5分钟就能做好的报表,我得用3个小时。我直接去找给我面试的专务——日本公司里等级森严,有问题时,课长、部长、专务,要一级级向上反映,越级在日本公司是一种难以想象的行为。而且大仓实行军事化管理,职员对上司要绝对服从,没有人敢问:为什么让我做这个?你问了别人反而拿你当怪物。但我顾不得这些,直接去问专务:你们招我来是为了让我发挥自己的才能,为商社做贡献。为什么不让我去中国贸易课,那里才能发挥我的优势?专务回答:我们在两三年内并不指望你能有什么大发展,做什么贡献,让你呆在哪里你就呆在哪里好了。真让我目瞪口呆!
打退堂鼓吗?不行。我是个喜欢挑战自己的人,不会碰到难事就退缩。怎么做呢?恶补英文吧。每天一下班就去补习班学英文,回到家还要读上一阵子。上下班的路上也不能浪费,英文书本时刻拿在手里。真紧张,真苦啊!脸上都急出了疱。但很快我的英文水平就上来了,进课3个月后,工作得心应手了。
工作再不会给我很大压力。但是没有了挑战性的工作反而让我感到乏味。就这样,踏上日本第一天就产生的念头———真实记录留学生生活,又一天天萦绕在心头。 差点儿被开除
1995年12月我开始做纪录片拍摄的筹备工作,1996年3月正式开拍,1999年6月结束。3年多的时间里,接触了300多人,跟踪拍摄66人,共拍了1000盘素材带。
片子在国内获得了很大的成功,这是我没曾想过的。我只是要把这段历史记录下来。但日本的公司是不允许有第二职业的,———虽然这并不是为了赚钱,反而让我投进了自己所有的钱,并举债数十万美金。刚开始我都是每天下班后偷偷出去拍,夜里干到一两点,第二天惴惴不安地去上班。到了公司,先察言观色:噢,今天大概不会“开”我,好好干吧。兢兢业业,一点不敢出错。然后下了班再去拍片子。当时就一个念头:只要你不开除我,我就会好好干分内的工作,但如果让我放弃拍片子,那我宁可失掉这份工作。当时对拍片子就像吸毒上了瘾一样。有人说我疯了,有人说我变态,但我都听不进去。我认定了有意义的事,就绝不退缩。
最后是我的片子感动了他们。拍到一年半的时候,大仓的专务看了我们的片子。他召集了公司所有的部长,指着片子中的李仲生说:“这个人长了一张能让战争平息的脸,他告诉我们,亚洲需要的不是金钱,而是精神和灵魂。”并对我说:“你不用上班了,工资、奖金照发。做完片子再回来。”原来感动是可以超越国界的。
总裁生涯
拍摄纪录片的同时,国内委托我办理中央电视台在日本卫星落地的工作。这是一件无论对中国人还是日本人都很有意义的事。
中央电视台要找有信誉、有实力的企业合作,我就找到了大仓商社和富士电视台,问他们愿不愿意联手来做这件事。于是就有了大富商社的诞生。
1998年3月30日股东们急电通知我:立即回日本,从4月1日起做大富商社的总裁、董事长时,我正在国内做片子的剪辑工作。我非常惊讶:我只是个牵线人,而且从没做过经营,连收支平衡表都不会看,对数字一窍不通。
他们首先纠正我这种错误的概念:经营者不是整天跟数字打交道的,经营是一门艺术;我们考察你的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认为你能胜任,公司需要由你这样的拼命三郎来管理。他们说,主要是你自己想不想做,你有没有信心做?我认真想了想,说,我想做,我有信心能做好。
于是从4月1日我走马上任,立即马不停蹄地干起来。6月1日试验放送,7月1日正式向日本全国放送。这期间我除了每天工作到深夜两三点,还得不断地跟某些对我不信任、对我的工作横加干涉的股东交涉,而且我手下的职员也戴有色眼镜看我,他们觉得怎么能把商社交给一个女孩子管理。说文雅点儿是“交涉”,通俗点儿说就是吵啊、打啊,不断斗争。工作起来人称我“玩命三郎”,其实跟人较起劲来我同样是“玩命三郎”。我说,如果你们信任我,就放手让我干,不然就别让我干。在争取到的有限权限内,我把每一件事力争做到最好,干给你们看。
因祸得福
卫星电视顺利地放送了,跟股东和职员的关系也逐渐磨合好了,一切刚刚步入正轨。可还没等我喘口气,1998年8月21日,大仓突然倒闭。
大仓拥有大富商社90%的股份。母公司倒闭后,通常会引发子公司的连锁倒闭。那时我真有点儿懵了,就好比一个孩子刚刚出生,还没学会走路,就失去了爹妈。我不能看着我的公司刚起步就倒下,我也得对我的职员负责。
管裁人和裁判所,我原来都没听说过,这时决定着每一个子公司的生死存亡,我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说服他们,让他们相信我这个公司是有生存能力的、是有希望的。他们说,既然你有生存能力,限你在某一时间内找到新的股东,把大仓的股份买走。
日本文化对女人总有一种不信任感,女人做事要比男人碰到更多的阻力,但我已无路可退。我单枪匹马找新股东,一次我去见一个大公司的社长,他听说来求见的是一个30岁的女人,就不见。他说,一个30岁的女人能决定什么。我就找了富士电视台的局长,局长陪我去了,但他一句话也没说,是我拿出所有的真诚和希望来说服和打动那个社长。
碰了很多钉子之后,我倒是因祸得福,五家日本有代表性的大公司:索尼、京瓷、富士电视台、电通等成为大富的新股东。这样,我们公司拥有了最强大的阵容、最一流的管理和极其雄厚的实力。与松下幸之助齐名、素有日本“经济之圣”的稻盛和夫先生是京瓷的创始人,为了支持公司的事业破例出任公司董事会的董事,直接参与公司管理,在我这个董事长之下,这在日本是很少见、很引人注目的。每次开董事会的时候,各大报纸都非常关注,我们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都是日本当今极有影响力的企业家,而我和他们一起讨论公司的经营运作,从中也学到了许多宝贵经验。
交流访问
2017年6月20日,中宣部副部长、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崔玉英在京会见日本
CCTV大富电视台社长张丽玲一行。双方就加强中日两国文化交流与媒体合作等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对外推广局副局长凌厉、五洲传播出版社社长陈陆军等陪同会见。
综艺节目
主要作品
纪录片《小留学生》
2001年6月, 日本电视界最重要的大奖之一“放送文化基金奖”本年度的评选结果揭晓。张丽玲(株式会社大富社长)和她担任总策划、总制片的纪录片
《小留学生》双双夺冠。《小留学生》荣获“电视纪录片奖”,张丽玲荣获“策划奖”。这是在日华人首次获得该项大奖。
“放送文化基金奖”由日本唯一的电视放送财团法人——“放送文化基金”举行评选。该机构自1974年成立以来,每年举办一次全国各电视台优秀节目评选,2006年已经是第27届。2006年“放送文化基金奖”的两项重头奖,由在日华人张丽玲和她的作品荣获,这在“放送文化基金赏”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尤为引人注目。
获得“电视纪录片奖”的《小留学生》,是张丽玲等人耗时数年、跟踪拍摄数百名在日中国留学生、制作的大型系列纪录片《我们的留学生活——在日本的日子》中的一部。该片首先在中国播出,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中国总理
朱镕基访日时,曾对《我》片给予高度称赞。
《小留学生》记录了一个9岁的中国小姑娘随父母来日本后的感人经历。2005年5月5日,富士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出此片后,在日本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20.6%的高收视率创造了当年度同栏目的最高记录。要求重播和发表感想的观众来信、传真、电子邮件纷涌而至。
据悉,在“放送文化基金奖”中,“企画奖”每年只授予一个人,因此历年都竞争激烈。“放送文化基金赏”评委会鉴于《小留学生》给日本社会各界所带来的强烈反响和深刻影响,最终将“企画赏”授予了《小留学生》的制作者张丽玲。
“放送文化基金奖”评委会给予了《小留学生》和制作者张丽玲的评价是:“这是一个充满智慧的企画”,“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纪录片”,“一部积极向上的作品”,“给人带来的深刻感动不可思议”,“在民间层次上促进了日中友好”。
纪录片《含泪活着》
张丽玲于1989年赴日本留学。现任大富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从事中国中央电视台节目在日本落地播出事业。从1995年开始,张丽玲自费拍摄记录留日学子和华人奋斗历程的系列纪录片《我们的留学生活——在日本的日子》。这部十集大型系列纪录片在中日两国电视台的黄金档播出,并在中国和日本掀起了空前的感动大潮。张丽玲和该系列纪录片中的《小留学生》一片,荣获被誉为日本奥斯卡的“日本放送文化基金奖”“最佳策划”和“最佳纪录片”两项桂冠。
《含泪活着》耗时十年,是张丽玲《我们的留学生活——在日本的日子》系列纪录片的封山之作。该片讲述了主人公
丁尚彪,在35岁时告别妻子和女儿,满怀憧憬,从上海到日本留学后,一家三口的命运发生的一波三折的故事。整整十年,张丽玲克服重重困难奔走于日本、中国、美国之间跟踪拍摄,记录了丁尚彪一家三口在上海、东京、纽约天各一方的生活景象,以及将对亲人的思念深藏心底,胸怀理想,决不放弃,坚忍不拔,含泪前行的壮绝岁月。
该片曾于2006年11月3日在
日本富士电视台周末黄金时段播出,在日本掀起感动大潮,反响空前。观后感多达400多万件,创富士电视台历史记录,改变了许多日本人对中国人的误解和偏见。
《含泪活着》继《小留学生》之后再次荣获“日本放送文化基金奖”纪录片大奖。
日本媒体人士表示,包括《含泪活着》在内,日本富士电视台共播出了四部张丽玲制作的系列纪录片,每部作品的收视率都很高,最高突破了20%,这个收视率在日本难以想象。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日本人看过张丽玲的纪录片,要求重播或出版DVD的呼声很高。富士电视台应观众的强烈要求,破天荒地将张丽玲的纪录片《小留学生》重播了5次,收视率都很好,这是空前绝后的事情。
《含泪活着》等张丽玲的系列纪录片关注人生命运,不仅是纪录片的精品,更是人生教科书,具有永恒的感染力。很多日本人把纪录片录了下来,遇到困惑时拿出来看,从中汲取力量寻找答案。
人物争议
张丽玲案国内国外都没完
一部反映中国留日学生艰苦奋斗生活的纪实性电视片《我们的留学生活》在中国放映后,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就在这一部电视片引起轰动、制片者张丽玲一夜之间成为名人的时候,从故事的发源地东京,却传出另一种声音,指出这部电视片作假,更披露张丽玲本人学历、经历都有假。
■5月5日,张丽玲的《我们的留学生活》第一集《小小留学生》在
日本富士电视台播出后,收视率高达20.6%,在日本引起轰动。
■5月12日,史国强在京被不明身份者殴打。
■5月30日,日本华文报纸《
日本新华侨报》负责人蒋丰和《中文导报》负责人之一的邱海涛分别在上海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指出《我们的留学生活》作假:在《角落里的人》一集中,史国强是张丽玲拉去表演“黑角色”的,不是生活的真实;其二张丽玲是浙江杭州人,原名张壑丹,自称毕业于“日本国立学艺大学”硕士生的履历不实;还有张丽玲做陪酒小姐及在粗俗的日本体育小报上“拍写真”的历史被掩盖。
■6月5日,上海某周刊发表了题为“《我们的留学生活》惊爆作假内幕”的报道,被某大网站转载,立时引起公众及媒体的议论纷纷。
■6月5日,《我们的留学生活》摄制组发表郑重声明:在长达4年的摄制过程中,《我们的留学生活》(包括有史国强的这一集),其中的每一个镜头,每一个细节,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作假”之处。
■6月7日,成都某报消息,张丽玲正着手起诉首发“作假内幕”的上海某周刊。
■6月9日,东京地方法院受理张丽玲诉《
日本新华侨报》负责人蒋丰对《我们的留学生活》名誉损害案
《声明》指出,“编造这一假新闻的蒋丰及《中文导报》,不但诬陷《我们的留学生活》,而且用极为卑劣的手段,对张丽玲本人进行人身攻击及诽谤和陷害,完全是别有用心,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将运用法律手段,对蒋丰等人提起法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东方时报》负责人致电上海某周刊和某大网站,指出蒋丰和《中文导报》负责人邱海涛是出于某种利益造假。
另有内情
■隐在背后的利益
对于张丽玲所说“这一切是因为《中文导报》办了一个电视频道,一直在跟我们的
CCTV大富电视台竞争,竞争不过,就不择手段”的说法,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在日资深媒体人士向记者介绍了有关情况:
张丽玲是大富商事的社长,大富商事成立于1998年3月,它最早是由
日本富士电视台和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大仓商事(东京著名的五星级饭店———大仓饭店即为其所建)集资所建,主要的工作是将
中国中央电视台节目通过卫星接收下来,在日本国内播放。此后不久,由一对在日中国留学生夫妇罗怡文个人创办的公司———中文产业株式会社(主要编辑发行周报《中文导报》),与日本几家公司和个人合作,成立了一家中文电视台———乐乐中国。乐乐中国电视台除播放台湾、香港的电视节目外,还每天自己制作半小时的新闻节目,这一点比大富商事只转播不自办节目,更像一个电视台。但由于两家公司面对的客户市场只有一个———在日中国人,因此,自然成不了亲家。乐乐中国电视台最感不满的是,中国中央电视台在日本的播放权已让大富商事独占,乐乐中国无法转播中央电视台的节目,有关中国的节目,只能向香港的电视台购买。乐乐中国几次要求中央电视台也给予他们转播权,但中央电视台表示为难,因为当年在与日本富士电视台签署转播节目协议上,已清楚地写明“在日的播放权为富士电视台独有”。而张丽玲作为大富商事的社长,自然不会同意让乐乐中国电视台来抢自己的市场。
■四家华文报纸舌战升级
关于《中文导报》与《
日本新华侨报》给张丽玲揭丑而《时报》与《东方时报》却维护她的情状,这位在日媒体人士说了一段“内情”:乐乐中国电视台的姐妹传媒《中文导报》不点名地批评一位我驻日人士,是阻止乐乐中国电视台获得中央电视台转播权的罪魁祸首。过了不久,《中文导报》的批评升级。对此,另一家在日华文周报《东方时报》站出来打抱不平,一时双方火药味甚浓。其后,双方的争吵更烈,并且有两家报纸也加入了这一斗争的行列,一家是10天出一次的中文旬报《日本新华侨报》,另一家是有“在日唯一中文日报”之称的《时报》(一周出5天报)。《日本新华侨报》是由蒋丰所办,而《时报》则是由张一帆所办,两人都是40出头之人。最早时,两人还是另一家中文报纸《留学生新闻》的同事,只不过张一帆当时任主笔,而蒋丰则是普通编辑。后来,张一帆离开《留学生新闻》,自己创办了《时报》。而蒋丰在离开《东方时报》之后,自己办了一份《日本新华侨报》,不久,与《中文导报》建立了协作关系。据说在《日本新华侨报》的最后一版,全是乐乐中国电视台的广告。
■文/宋华 杨文健
某留学生:好不容易出了个张丽玲
一位在日近十年的留学生宋先生告诉记者:平心而论,大部分在日留学或留过学的人,无人会说(这部)电视片所纪录的一切均是造假的东西,因为每一个留日学生都是这么走过来的。至于张丽玲本人是否是从那一个学校毕业,留学生时代有无做过陪酒女郎,我觉得这是个人的事,严格讲来,与《我们的留学生活》这部电视片无关。
日本放送协会(NHK)的一位节目制作人曾讲过这样一句话:“告诉一个人,这一个节目要连续拍一个月,他还能承受。如果告诉他要拍一年,那么,他非辞职不可。但张小姐不仅拍了一年,而且一拍就拍了4年,这是一个奇迹,这也是她和这部电视片的价值所在。”
宋先生说,6月9日夜,我们同一群在日本本田、IBM公司以及各大银行和证券公司工作的在日中国白领人士在东京举行交流会。会上,这群毕业于日本各著名大学的中国人悲叹:“我们在日的中国人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张丽玲,为什么大家不能像日本人一样为她组织一个后援会声援她,反而要搞臭她?”
蒋丰:我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6月12日下午,记者拨通了《
日本新华侨报》负责人蒋丰的电话。
蒋丰表示很愿意接受记者采访,他显然对张丽玲一事还意犹未尽,对近来国内一些媒体只转载了张丽玲的澄清声明而未能让作为“反方”的他说话,他表示很不满。
■张丽玲的片子只是片面的真实
对于披露张丽玲“作假内幕”的初衷,蒋丰一字一顿地强调说:“所有在海外华人都在谋取成功,但如果以损害海外华人利益来获取成功,这样的事情不要让我知道,否则那一定是通不过的。”记者问他是否直指张丽玲损害了海外华人的利益,蒋丰没有正面回答,他列举了一些华人在日成功的统计数字后说:“张丽玲的片子刻意强调真实,但那只是片面的真实,是有选择性的真实。她挑选了一些片面的东西,并不具有在日留学生的典型性、代表性,但其给人留下的印象与影响远远超出意想之外———让人看了都以为日本的中国留学生就是这样苦、这样没出息!”
■没想搞垮CCTV大富
对于《我们的留学生活》摄制组于6月7日发表的声明,蒋丰似乎早已烂熟于心,对此,他提出两点质疑:声明以“《我们的留学生活》摄制组”名义发表,但这个摄制组既不是社团法人,也不是民间团体,它是根本不存在的,它只可能是两个人———张丽玲和张焕奇;声明中提到“每一个镜头、每一个细节都是真实的”,这可能吗?
■背后没有任何利益冲突
对于隐藏在幕后的“利益”问题,也就是记者关心的有关CCTV在日落地权的争夺问题,蒋丰的回答是一连串的反问:“我怎么可能去搞垮大富电视台?又怎么能搞垮呢?”他极其肯定地表示,CCTV在日落地权,从来没有人争夺过;对张丽玲的披露,没有任何利益冲突在里面。他语气激烈地说:“这是把问题人为复杂化!问你有没有作假,你只要回答有还是没有,为何顾左右而言他呢?”
■翻录是为让读者辨别好坏
这中间有一件非常耐人寻味的事是,记者通过某种途径获得了一张5月28日的《日本新华侨报》的第25版报样,在此版下端,“感谢读者订阅大优惠”的粗黑标题之下,赫然竟是这样一个句子:“凡在优惠期间订阅《日本新华侨报》一年者,免费赠送《我们的留学生活》录像片一套。”看来,这也就是张丽玲所说的蒋丰私自翻录该片,被其诉上法庭一事的实证之一了。面对记者的质询,蒋丰说:“张丽玲告我确有其事,但那是针对版权问题,而不是某些媒体说的以诽谤罪起诉。”他告诉记者,5月26日,他同张丽玲一同出庭,结束此次开庭后,他表示请求下次延期出庭,“因为下星期要回国有事”。记者掐指一算,4天后的30日,蒋丰已在上海接受某周刊采访。
那么为何要翻录该片先“贩卖”后“赠送”(在此之前《新华侨报》曾以1000日元/套有价而估)呢?蒋丰说:“我不同意拿它促销的这种说法。事前我们已经在报纸上发了许多有关它的批评文章,以工本费出售和后来的赠送只不过是为了让读者看到原样的东西作为资料永久保存,让读者自己去辨别(好坏)。说得不好听的话,我们把你的东西白白奉送出去,连工本费都不要。再说,我也可以随时取消(广告)嘛。”
■我百分之百赢定了
对于这起被告侵权官司,蒋丰笑着告诉记者:“我百分之百赢定了。”他告诉记者,因为他曾介绍两个人给张丽玲拍摄,所以在片后的感谢名单中,也有他的名字,而事先、事后张丽玲都没有通知他。正是由于这个感谢名单,证明了他同该片的关系,所以侵权不会成立。
■在学历上造假的人什么假不敢造
当谈到同时被提出来的张丽玲的学历与经历问题,这问题曾被拿出来作为因果推论的前提:一个人如果连自身的事都作假,怎么能保证片子的真实呢?蒋丰对此事表示不愿意多讲,“这会使事情的格调降低,成为隐私大战。”但他同时又说,一个人如果敢在学历上造假,那他还有什么假不敢造?他并解释说“这个观念也许是受日本影响太深的缘故。”
■最后还要靠法律解决
当记者问到这件事最后该怎样结束时,蒋丰沉吟了一下说:“靠法律,诉诸法律解决。”他说希望张丽玲敢于出来承认错误,因为事情对她会越来越不利,她的隐私暴露得会越来越多,客观效果上她有可能不能再做大富社长。“嗯,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蒋丰说。
■我是讲职业道德的
对于自己的言论,蒋丰笑对记者保证:“我对自己的言行可以负责(作为一个做媒体的人),我是讲职业道德的。”针对有关其说话刻薄、喜欢挑起事端的传言,他说:“如果我恶名远扬,做的东西都是假的话,那在日本这个地方,我是不可能做下去的。”
■文/本报记者 杨文健
律师:我在等待史国强的消息
■史国强没有开口要1000万日元
日前,记者与史国强在国内的代理律师胡书韩取得了联系。据胡律师介绍,史国强是4月下旬回到北京的。回北京后,他找到播放了《角落里的人》的电视台及出版《追梦女人》和有关VCD光盘的出版社,要求他们停止播放,进行道歉并保留进一步诉诸法律的权利。随后,他又与正在京的张丽玲联系,准备与之协商解决两者间的纠纷。本来张丽玲已同意协商解决,协商中,张丽玲对纪录片播出后对史国强造成伤害表示理解和同情,同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于是史提出300万日元的补偿,张丽玲也表示认可。但不知什么原因就在签调解协议前,张丽玲突然反悔,协商失败,史国强飞回了日本。根本就没有像有些媒体所报道的史国强开口要1000万日元的事。胡律师称,史国强回日本后还会与他联系,如果史国强最后决定诉诸法律的话,他们将从侵犯肖像权的罪名把有关电视台、出版社推上被告席。另据胡律师讲,史国强也已在日本请了律师,准备在日本解决与张丽玲之间的纠纷,他说,张丽玲有可能告诉了冯明用真名不打马赛克,拍摄纪录片,但史国强并不知道,而且张丽玲也肯定没当面告诉史国强。在史回到北京与张丽玲协商时,张丽玲只说,过去的事不要再提了。
■史国强头部被缝了十针
关于史国强在京被打一事,胡律师是这样说的,5月12日晚11时左右,史国强开车来到国际展览中心附近,车停下后,有3个男人走到车前向坐在车里的史国强问路,但就在史国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3人却动起手来,用砖头把史国强的头打破,随后扬长而去。伤后,史国强来到附近的煤炭医院急诊,头被缝了12针,派出所民警闻讯后赶来询问案情。史国强认为,自己10年没回北京了,根本没什么仇人,况且此次回北京,许多亲戚朋友都不知道,就更不用说其他人。对自己被打原因虽有疑虑却没有真凭实据。据胡律师介绍,史国强被打后,张丽玲姐妹也前往医院看望史国强。
■文/舒文
专家:可导演但不能胡编
什么是纪录片?中国纪录片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何苏六说,纪录片就是把现在的事物记录下来使其成为明天历史的影片。他认为,既然要使之成为历史,就必须要真实地记录,如果没有真实感,纪录片就不叫记录片,更不用提什么美感了。他承认,在许多纪录片中都运用了摆拍或导演介入的手法来表现,他认为,运用这些手法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许多情况下是无法原声纪录的,但使用这些手法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所表现的事物是客观存在的而绝不能胡编乱造,同时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能一味追求真实和冲击力而伤害他人的权益。
何苏六认为,纪录片应该是在很自然的环境下拍摄,千万不要强迫或恳求他人参加拍摄,这样不仅会使纪录片缺乏美感而且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北京有线电视台《第三只眼》的制片人张治坦诚,作为纪录片的制作者,经常会遇到是追求真实、冲击力还是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这种矛盾。他举例说,采访一个被拐妇女,如果真实地把采访经过详细而不加任何技术处理地表现出来,冲击力一定很强,观众喜欢,制作者也满意,但当事人的权益无疑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因此从职业道德的角度出发,只能不拍正面或进行技术处理如打马赛克,这是没办法的办法,作为新闻工作者或纪录片制作者应该有起码的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