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饲弃犬
典故
张元,字孝始,是河北芮城人。祖父叫成,做过平阳郡守。父亲叫延俊,在州郡当官,曾经作过功曹主簿。并且因为至纯被乡里人所推荐。本性谦虚谨慎,孝顺父母。
原文
有犬为人所弃,惶惶于阡陌(田间小路)间。张元见之,即收而养之。其叔父怒曰:“何用此为?”将欲逐之①。元乞求毋弃,曰:“有生(生命)之物,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杀,乃自然之理。今犬为人所弃,非道也。若见而不收养,无仁心也。”叔父感其言,遂许焉。明年⑤,犬随叔父夜行。叔父为蛇所啮,仆地不得行。犬亟②奔至家,汪汪之声不停。张元怪⑦之,随犬出门,见叔父几死。速延③医治之,不日而愈。自此⑧,叔父视犬如亲。(据《周书》改写)
白话译文
有一条狗被人抛弃了,惊惶不安地在田间小路(走着)。张元看见了,立刻将小狗收养了。他的叔父很生气,(说):“要它干什么呢?”(他)想把小狗重新丢掉。张元乞求(叔父)不要丢弃它,说:“(小狗)是有生命的东西,不能不重视它的生命。如果是符合实际,出生老死,这是自然的道理。(但)现在它是被人所遗弃,这是有败道义的。倘若看见(它将死)而不收养的话,就是没有仁慈之心了。”张元的叔父被他的话感动了,于是就允许(张元抚养小狗)了。
第二年,狗跟随着叔父在夜里行路。叔父被蛇咬了,倒在地上不能走了。狗马上奔回家,汪汪地不停叫着。张元感到很奇怪,跟着狗走出家门,看见叔父(倒在地上)已经不省人事。(张元)马上(把医生)请来医治,没过几天(叔父)就痊愈了。从此之后,叔父把狗看作亲人一样。
注释
1.逐之:赶走........
2.(qì):急
3.延:邀请
4.阡陌:田间小路
5.明年:第二年
6.更:再次
7.怪:对 ......感到奇怪
8自此:从此
9.许:答应,允许
10.引:牵;拉
11.为:是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2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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