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景良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原院长
张景良,男,汉族,1963年6月生,天津人,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天津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毕业,法律硕士,副教授。
人物履历
1981.09-1985.07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法律专业学生
1985.07-1987.12 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见习、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87.12-1994.02 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天津分院助教、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4.02-2002.05 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天津分院教研室副主任、讲师、副教授
2002.05-2004.05 天津市法官培训中心副主任
2004.05-2010.11 天津法官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天津分院)专职副院长(2004.04-2006.12在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10.11-2011.01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天津法官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天津分院)专职副院长
2011.01-2011.03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天津法官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天津分院)专职副院长
2011.03-2013.03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正处级审判员、天津法官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天津分院)专职副院长
2013.03-2015.05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2015.05-2015.12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2015.12-2016.01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6.01-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曾任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院长。
参考资料
张景良同志基本情况.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09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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