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汶
明朝官员
张汶,字陵江,直隶广平府邯郸县城内北门里(今河北省邯郸市串城街)人,祖籍山西柳林,乃张国彦曾孙。性格忠贞鲠直,不依附奸邪。凭借荫官任都督府经历,因议论京城营兵的粮饷事,曾当面痛斥巨奸宦官魏忠贤,遭到当廷一百杖的毒打。张汶声色愈厉,毫无畏惧。有的人劝他:“现在形势就这样,何不稍微忍耐一下,为自己的性命考虑一点呢?”张汶答:“头可断,志不可夺。”随后被戴上刑具关入监牢,最终绝食而死。死的那天,天气阴暗,人们都说,阴云是忠臣的冤魂结成的。明崇祯二年(1629年)被追赠为刑部员外郎。
史料记载
《明史·卷二百四十五·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亲属成员
曾祖父:张国彦,明朝刑部尚书。
人物评价
(明)朱由检:捐躯一时烈,志亘乾坤,不朽齐芳,万古正气,与日月争光,英魂如存,泉台永慰。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1 15:53
目录
概述
史料记载
亲属成员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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