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武 (?~1951),字力行。安徽
巢县人。曾留学
日本。民国28年(1939)秋,由孝丰县长调任平阳县长。在平阳6年多,成为平阳县历史上最突出的贪官酷吏。
民国30年,组织“清乡”队伍,从2月15日至3月底,在革命根据地实施烧、杀、抢的“三光”政策,自称“击毙匪徒153名”,被捕者不计。县看守所人满,遂于城西红龙殿设新监,专用以监押“政治犯”。4月19日温州沦陷,张韶武于逃离县城之际,下令将关押红龙殿的人犯全部枪决。事后谎报“越狱被格杀”。
张韶武规定:百姓路遇长官,必须立正致敬。如行礼不周,就遭痛斥或罚站。在通福门等处设关卡,强制行人背诵《
国民公约》或认读“注音字母”,否则不许通行。居民称之为“
鬼门关”。
张韶武借抗战征兵以邀功,到处设哨盘查壮丁。而征兵数连年超额:民国29年超拨151名,30年超拨1.84名,31年超拨627名,32年征兵竞赛中,除完成应征的1332名外,尚多出4792名,因而受到上级嘉奖,记大功。他又将此数抵充瑞安县缺额,收取大批银元,群众称为“大号兵贩子”。
30年,张韶武勾结鳌江奸商王鲸波以桐油走私资敌,在直浃河装船外运时被举发查扣,民情激愤,一时标语、传单满城,并向第三战区、省告发,张韶武恐真相暴露,立即逮捕王鲸波,并乘“四一九”事变中,密令宜山区长陈国聪将其杀死灭口。
张韶武又于原定税额外,巧立名目59种,税吏上门,另索“草鞋钱”及“香烟钱”,对迟交或缺欠者毒打。34年“剿匪”经费不敷,补派额一项即达238万元,占当年财政收入14%。在他离职前5个月中,向赤溪、镇下关商船、店家摊派“海防经费”,每月60万元。还有马站区王璃解付的“朱锐匪案”帆船款85万元,不经会计室做账而中饱私囊。甚至侵吞地方积谷5万余担、军公副食品数亿元,案卷、凭证都被焚毁。临走时存谷变卖不及,留存恒升等?家米厂的尚有2482.368石,计27万斤。
苛酷的征敛与徭役激起民变。33年3月8日,
大刀会由关岙头登陆,袭击了驻肥艚的护航大队。张韶武即派自卫大队、护航大队进剿,并致电第八区保安司令部求援,先后有浙保四团追击炮分队、绥靖指挥部等数千武装前来镇压。自3月10日至29日7次激战,最后以火烧钱库街、迫杀老人、妇孺结束。张韶武令砍下死者头颅百余颗,置箩筐中运入县城,陈列示众。
民国35年,张韶武连任期满,编成《平阳六年》,歪曲史实,自炫政绩。平阳城关到处贴讽刺性标语和漫画以“送行”,千余学生、群众集合于县操场,高呼要清算张韶舞血债。张韶武派人架机枪守卫住处,至下午4时,始由自卫队簇拥悄然离去。
逃离平阳后,化名张中川,去兰州以“进步人士”面目出现。新中国成立后,混入
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学习。1950年10月被检举,1951年逮捕,3月押回平阳。4月11日召开2万人公审大会,就地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