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
2009年4月12日成立的协会
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09年4月12日,因协会发起地为昆明市五华区茨坝镇小麦溪村昆明学院校园内,加之协会发起者素以“麦溪行者”自称,故协会最初社名为“麦溪青协”,后又取“发扬新时代雷锋精神”之义将协会更名为“雷魂”青协。最终定名为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则是由协会愿景“携手彩云南,筑爱暖人间!”得来。
昆明学院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目录 ☆序☆协会简介☆协会章程(草案)☆机构设置及职能☆评优评先考核、评估、及表彰办法(草案)☆各主要发起者简介
一、 序
“如果把一个国家比喻成一辆汽车,那么支撑它的四个轮子就是:政府、企业、家庭和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而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象征, 社会进步和前进的标志。我国的志愿服务作为伴随改革开放出现的新生事物,是长期开展的学雷锋活动的发展和延续,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独特优势。志愿服务体现了公民的社会责任和意识,是人们自觉地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共同建设美好社会的生动实践,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新形势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志愿服务领域宽、渠道广,能够广泛动员社会资源,有效弥补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的不足,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增加和谐因素、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志愿服务以自愿、无偿为前提,以弘扬志愿精神为核心,能够把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与实现个人价值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人们在做好事、献爱心的过程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有利于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落到实处。志愿服务形式多种多样、方式灵活便捷,适应了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新特点,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人们关爱他人、服务社会、展示特长的愿望,有利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即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
我们相信:一个人的善举,影响一群人;一群人的善举,必将改善整个世界!
二、协会简介
活动领域主要集中于关注弱势群体教育、环境保护及农村发展等方面。
2009年5月,以“麦溪青协”身份加入“家”云南大学生志愿者委员会,并成为Joy In Action国际志愿者工作营合作团体之一。
2009年8月,以“雷魂青协”社名于云大校园内参加北京爱知行志愿者公益行动计划研讨会议。
2009年11月,彩云青协在第三届“谷歌杯”全国公益创意大赛中荣获昆明学院赛区一等奖。
2009年12月,选派部分会员参与由云南北斗星志愿文化传播中心主办的“昆明市高校公益社团骨干能力建设”培训。
2010年4月,彩云青协于云南财经大学内应邀参加“抗旱救灾”云南公益社团区域联盟筹备会,并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自创建以来,本着“关爱他人,快乐自己!”的理念,在半年多一点时间里,彩云青协先后组织或协同组织开展了多次大型活动,如:敬老院慰问、白水塘下乡、农民工子弟学校爱心辅导、麻风病康复村慰问、昭通苗寨全家福拍摄、茨坝流浪儿童辅导、博华学校儿童品格塑造、清除站台小广告等,为弘扬社会文明及传播先进文化作出了一定贡献。
目前有会长、副会长、协会助理等骨干17名,成员270多人。下设昆师路校区、新迎路校区两个分会。
“用行动证明一切,用宣传呼吁全民!”这是我们每次活动始终贯彻的理念,我们坚信“一个人的善举,影响一群人;一群人的善举,必将改变整个世界!”“携手彩云南,筑爱暖人间!”
三、协会章程
昆明学院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力争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第三条 本协会是由热心公益的同学自发组成的全校性社会团体,本协会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准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本协会接受昆明学院团委指导。
第四条 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
第二章 宗旨
“携手彩云南,筑爱暖人间!”,我们将在行动中实践这一宗旨。
我们相信:一个人的善举,影响一群人;一群人的善举,改善整个世界!
第三章 誓词
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宣誓:
我们不分民族、不分信仰、不受个人利益驱使,为着一个共同的理想走到一起;我们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和社会责任感,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
我志愿奉献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技能、自己的资源,为社会提供非赢利、无偿的援助!
尽管我们互不了解,但当面临危机的时刻,我们将如同一家人一样团结、坚强和勇敢;这种力量来自于我们对家园的热爱,来自于我们对生命尊严的渴望,来自一个信念——筑爱暖人间!
第四章会员
第一条 本协会吸收热爱公益事业、愿意为公众服务的人士为会员;
第二条 协会会员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三条 本协会对加入协会的志愿者颁发本协会的志愿者证,并建立详细个人档案,对每一次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入档;
第四条 表现消极、影响工作者,组织劝其退出志愿者组织;表现与志愿工作者身份不符、有损社团形象者,社团将予以辞退,被辞退者不得再度成为本社团的志愿工作者。
第五条 本协会会员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六条 协会将对志愿者志愿服务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及表彰,并对表现突出者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具体依照《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评优评先考核、评估、及表彰办法》执行。
第八条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志愿者权利 :
一、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获得协会相关表彰及物质精神奖励。
三、 依据工作性质和特点,确保在适当的安全与卫生条件下从事工作。
四、 参与所从事志愿服务计划的拟订、设计、执行及评估。
五、对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有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六、有向本协会推荐会员和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七、接受足以担任所从事工作的培训;一视同仁,尊重其自由、尊严、隐私及信仰
第十条 志愿者义务:
一 、遵守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参与协会组织的志愿者培训。(三次不参与集体培训则视为自动退出本协会,届时由本协会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书面告知,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 妥善保管志愿者服务纪录及协会提供的一切可利用资源。
四、对因服务而获取的信息,应该予以保密。
五、全力维护协会各项荣誉,以协会为荣。
六、凡本协会会员,不管协会面临何种不公正待遇,均不可采用极端方式进行申诉。
第五章 组织
第一条 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必要时经理事会(由协会主要骨干组成)研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 听取和审议协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 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 修改本协会章程。
(四) 选举协会会长、副会长及选举理事会。
在会员代表大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会员代表大会职权,主持协会会务,理事会每月召开两次,会期由会长会议决定。
第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 召集会员代表大会。
( 二 ) 讨论协会年度工作方针、计划和任务。
( 三 ) 聘请协会顾问和各理事。
( 四 )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本协会机构设置。
( 五 ) 审计和监督协会的财务收支状况。
( 六 ) 行使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本协会核心刊物为《筑爱》;会歌:《青年志愿者之歌》
第六章 经费
本协会经费来源为会员入会爱心费、学校投入、社会捐助及其他合法收入,经费使用受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监督,每学年公布一次。
第七章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代表大会 , 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附一: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机构设置及职能
本协会主要以社会实践活动为主,综合各方面需要,设有会长、副会长、协会助理、顾问、组织部、财务部、文秘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网络宣传部、文艺部、外联部、记者站共13个部门.
一 、会长职责及权利:
1负责与外部联系及与学校沟通,和学校各组织机构建立联系;
2协调各方面关系,对协会各部工作进行指导。
二 、副会长职责及权利:
1主持协会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会长决策等方面存在偏颇时及时提出。
2协调并记录协会各部(处)工作,撰写每年度工作总结。
三、协会助理职责及权利:
1协助并指导协会各部(处)工作的开展,负责监督协会所有组成人员的工作情况,维护协会纪律。在会长、副会长缺席期间代理主持协会日常工作,使其正常运转。
2及时向会长及各部长反馈外界对本协会评价。
注:会长可以任命各部(处)人员,副会长、协会助理有推荐各职务候选人的权利及义务。针对会长所任命人员,副会长、协会助理有质疑及反对的权利,必要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
四、顾问
1针对会长及协会内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性建议,并督促改进。
2负责每次大型活动方案核查及审批。
注:顾问一般由具备多年管理经验的学生或老师担任。可不必参与每次协会例会。
五、组织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安排
2、不定期地组织活动,以增强协会内部各成员了解及保障协会各项活动正常运行。
3、协调其余各部门的活动安排
六、财务部:
负责本社团的财务管理,保证社团资金的利用效率以及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从资金上维持社团正常工作的开展。
七、文秘部:
负责本协会刊物《筑爱》的编辑工作,及时地收录和整理本协会成员活动心得日记或创作成果,使其以期刊的方式公布出来,扩大本协会的影响力;同时也为会长、副会长、协会助理及各部长及会员提供必要的信息。
八、人力资源部:
1负责本社团内部事务,如招收新社员,社团人事变动统计,协调社团内部各部门和各社员之间的关系。
2联合组织部开展一系列的志愿者分享工作及其它有意义的活动,对本协会成员进行思想、政治、组织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本社团成员的素质。
九、宣传部: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设计宣传品,树立校内外良好形象,负责社团活动消息的发布,使社团有关信息及时地传达公布。
十、文艺部:
1负责本社团活动时所有文艺工作的编排及表演。
2 组织新会员习练会歌并发掘有才艺会员。(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配合完成)
十一、网络宣传部:
1负责协会对外网络宣传、活动公告(协会网页)及QQ群管理。
2为本协会大型活动制作PPT等电子版宣传资料及进行协会活动DV拍摄及后期制作等
十二、外联部:
1负责社团与校园,社团与社团的联系,对外收集各类信息,密切社团与各方的联系.
2寻求外界支持及搞活兄弟社团关系,提升协会知名度。
十三、记者站:
负责收集每次活动给同学的感受并采访一些同学对本协会刊物的看法及对彩云青协的建议,经过了解提出改进意见。
对各部要求;
1各部在社团开展活动前务必写好工作计划,并在活动后及时记录和总结,然后把有关活动材料交到会长秘书处(副会长及文秘部)存档,作为优秀社团工作的评选根据及年度刊物出版材料,同时也希望各部门在实践中或开展活动的时候,协调好各部门之间关系,以提高社团活动效率,顺利实现社团活动目标。
2.各部长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增设本部人员,并积极考察下一任干部人选。
附二: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评优评先考核、评估、及表彰办法(试行)
一、目的和意义
为了树立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良好形象,增强本协会志愿者服务社会、奉献他人的光荣感、荣誉感,及激励更多的热血青年加入志愿服务行列为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贡献力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表彰项目
本协会的青年志愿者服务评优表彰主要分对内工作及对外服务两方面,主要有先进工作者、先进干事、优秀青年志愿者、杰出青年志愿者四类奖项。每学期评选表彰一次(表彰时间为开学后一月内)。
三、表彰名额
1、先进工作者不得多于干部人数的20%,先进干事不得多于干事人数的31%。
2、优秀青年志愿者、杰出青年志愿者评选人数不得少于经常参与活动人员的30%.
四、评选条件
“优秀青年志愿者”应同时具备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校纪校规和协会活动纪律及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2、正式成为本协会成员一学期以上(拥有本协会会员证),无消极怠慢及其他恶劣服务情节;
3、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全体的50%;
4、学业成绩合格以上。
“杰出青年志愿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校纪校规和协会活动纪律及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2、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全体的80%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并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5、学习成绩优良以上。
五、评选程序
优秀青年志愿者由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对本协会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情况进行统计,确立名单,在全体会员大会上公布,2/3会员通过的获得相应奖项。其中两次获得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授予杰出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先进工作者、先进干事荣誉称号的评选主要由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布,由全体会员代表投票表决最后确定出荣誉获得者。
六、奖励方式
所有荣誉均由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并给予物质奖励,同时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本表彰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彩云青年志愿者会员代表大会 , 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附三:彩云青协主要发起者简介
舒文超,男,1987年4月出生,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水磨镇人,奉行“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理念,现就读于昆明学院初等教育系
2005年9月,被评为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第一中学“优秀团员”。
2006年12月,获香港耕耘助学会“耕耘希望奖”。
2008年6月,考入昆明学院初等教育系
2008年10月,进入昆明学院初等教育系《拓迹》编辑部。
2008年11月,为了倡导“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理念,和学院内部分同学一起积极致力于构建“共进”读书会工作,后因特殊原因,社团创建工作停止。
2008年12月,在昆明学院首届社团文化节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被评为“百星会员”。
2009年2月,参加“大长今俱乐部”儿童品格塑造下乡活动。
2009年3月,被评为“昆明陆军学院军训优秀学员”。
2009年3月下旬,开始接触志愿者工作,定期在“ 昆明哈佛学院”给农民工子女进行义务辅导。
2009年4月,竞选成为昆明学院初等教育系团总支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部长,从此开始和校外志愿者一起,积极投入到关注弱势群体教育、农村发展等公益事业。
2009年5月,创建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并任会长一职。
2009年5月下旬,被评为昆明学院初等教育系“优秀团干部”
2009年6月,创办彩云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刊《筑爱》,兼任主编。
2009年8月,随同中国、德国、韩国共26名大学生志愿者一起,开展四川工作营
2009年9月,竞选为“家”工作营协调中心云南委员会宣传部部长。
2009年10月,获“昆明学院院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2009年11月,开始负责“家”工作营协调中心昭通工作营协调员工作。
2010年 1月,带领中韩志愿者共23人共同开展昭通市鲁甸县水磨镇工作营。
人生格言:“追求卓越,敢为人先;超越自我,挑战极限!”
(其他人资料暂缺)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5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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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