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
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
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当天,老太的
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公丕祥在两会新闻中心就“
司法公正”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
集体采访时透露,南京
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
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2012年3月5日是
学雷锋纪念日,
中国好人网首届“
搀扶老人奖”评选结果正式揭晓。彭宇获得首届“搀扶老人奖”
委屈奖,奖金5000元。对“南京彭宇案”中的彭宇本人,另外颁发
特别奖奖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