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
彭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简称市文体旅局)是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彭州市广播电视局(简称市广播电视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成都市及我市关于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事业,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活动,制定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对外合作交流及市场推广,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天府文化传承发展;指导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指导、管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保护利用和文物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和振兴。
(九)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机构和节目;负责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节目;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方向。
(十)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一)促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依法管理健身气功;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制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布局规划,指导体育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制定全市体育竞赛规划,负责大型体育赛事的管理和协调;负责拟订全市体育产业政策;参与拟订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指导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和重点体育设施建设,监督体育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五)负责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处理相关投诉和纠纷。
(十六)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七)负责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系统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事业和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文化软实力、品牌体育赛事知名度、旅游竞争力。
职责分工
1、与市农业农村局的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市文体旅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
2、与市综合执法局的职责分工
按照《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与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
按照《彭州市行政审批协作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目标绩效、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卫生、统战、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牵头依法治市、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城乡环境暨文明指数综合测评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史志编纂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统筹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二)法规安全科。集中承担市级除行政审批项目以外的服务事项的受理、备案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本系统综治、安全、维稳工作。
(三)文化科。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等工作;指导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负责指导所属文化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负责艺术资源和文艺人才库建设管理;负责协调和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负责全市对内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负责对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的宏观管理;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利用等工作。
(四)体育科。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各体育协会、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镇(街道)全民健身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负责指导协调学校体育、业余体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负责组织、承办、指导和协调各级各类体育比赛和体育活动。
(五)资源开发科。牵头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利用与保护,牵头推进全域旅游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评价和信息发布;推进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重点区域、目的地、线路文化和旅游规划的实施;协调监督文化广电旅游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生态旅游发展。负责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指导、质量等级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星级农家乐、精品民宿和乡村酒店的指导、上报工作;推动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和乡村振兴工作;牵头旅游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工作。
(六)广电科。组织推进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体系、应急广播体系、“户户通”工程、广播电视基础公共设施建设;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重大广播电视活动;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以及广播电视广告的内容和质量;组织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的监听监看,广播电视节目阅评;指导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牵头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大数据建设工作。
(七)规划科。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跨区域规划和年度规划等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规划、项目、活动以及重大设施等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植入。指导、协调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区域和重大文化旅游项目规划;负责文旅产业项目准入的初审工作;负责文旅产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初审工作;监督管理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执行情况。
(八)产业科。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产业政策措施;积极培育文化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文旅企业发展;对口衔接龙门山湔江河谷生态旅游区建设;推动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具有文化旅游特色潜力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统筹建立文旅产业项目库;统筹协调重点旅游区域、重大文旅项目、重要文旅产业的开发建设工作;负责文旅产业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帮建促建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牵头推进成都市 “三城三都”建设工作。
(九)科技宣传科。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科技工作及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和国内区域交流合作;负责国内重大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营销、节庆活动、媒体联络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等宣传工作;指导、协调系统重大宣传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文化旅游产品的推广;组织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商品的开发。
(十)市场管理科。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行业监管;负责指导和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假日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旅行社(服务网点);负责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处理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行业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的监管检查、巡查;负责旅行社(服务网点)、导游市场等领域的日常管理并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案件。
(十一)财务科。负责本系统的年度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所属单位相关财务工作;承担本系统内部审计、财务统计等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牵头本系统有关专项审计调查和专项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牵头局机关和指导、监督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十二)人事科。负责拟订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干部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职称评审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我局所属社会组织指导工作。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市委规定设置。
行政编制
彭州市文体旅局(市广播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有关规定配备,内设机构领导正职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职6名。
彭州市文体旅局(市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办公地址
地址:彭州市金彭西路377号。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现任领导
副局长:文嘉兰
参考资料
彭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15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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