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拼音:zhēng),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征和它的繁体“
徵”原是两个不同的字。征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本义为征伐,后引申为远行。“徵”(zhēng和zhǐ)始见于西周金文,本义为征召,引申指征求,又引申为征收、征取。还表示迹象、现象,引申指证明。
征是形声兼会意字。从彳,正声。彳为表示道路意义的“行”字左半,亦表道路。 “
正”为“征”字初文,甲骨文字形作A,上面“B”表示城邑,下“C”为人脚形。举趾往邑,会远征或征伐之意。上面的口形或写为一实心圆点。金文“正”字上部的圆点或演化为一短横。春秋、战国金文“正”字上部常增添一短横,《说文》古文从此。甲骨文中已有了从“彳”旁的征字。金文或增止成为从
辵、正声的形声字。彳、辵为义近形符,常可通。《说文》小篆从辵、正声。或体则从彳。汉以后一般只用从彳的征了。征本义为征伐。《殷墟文字丙编》 52:“贞:王叀侯告比正(征)尸(夷)? ”《书·胤征》:“胤征。”孔传:“奉辞伐罪曰征。”引申可指远行。《诗·小雅·小明》:“我征徂西,至于艽野。”由本义征伐还引申出夺取、收取赋税等意义。正加上彳或辵旁后与正逐渐分化为两字。“正月”一般只用“正”,偶或用“征”字。员鼎“征月”即以征为正。征又或用同“钲”。䣄尹征城:“自作征城(“征城”即“钲铖”,一种乐器)。”
西周金文的徵作乙组图1。左下的“辵”为形旁,右上构件含义不明,可能为声旁。战国所见省去了辵旁,增加了口旁(乙组图2)。《说文》古文(图3)所见又增加了攴旁。小篆当是保留了初文所从“辵”旁的一部分因而有了“彳”旁。保留了古文的“攴”旁。至其中间的部分(乙组图B),疑是乙组图C之讹。《说文》:“徵,召也。从微省,壬为徵,行于微而文达者,即徵之。”构形分析与初文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