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对外国人在我国的各种宗教活动实施行政管理。 加大打邪治非工作力度。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二)依法起草我市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和宣传教育。承担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协调网络宗教事务管理,规范网络宗教信息服务。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三)负责拟订我市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强与民族村(组)和民族中小学的联系。
(五)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生产销售清真食品的扶持和管理,落实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和供应工作,参与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对口支援工作。
(六)依法保护全市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表扬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
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要政府解决和协调的有关事务。
(九)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事项。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十)负责天主教徐州教区(省级宗教团体)和天主教徐州教区修女班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宗教方面的对外交流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和宗教界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审慎监管。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规范事前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接待、后勤、财务、安全、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宗教对外交流归口管理工作;拟订民族宗教事业等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工作;参与管理有关民族宗教专项经费;承办全市民族宗教系统表彰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民族宗教理论研究;监督检查安全稳定相关工作,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承担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的预警、应急机制建设等工作;承担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的综合协调、规划和指导工作;承办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
(三)民族一处。研究提出民族方面特殊政策建议,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系各界少数民族人士,参与处理由民族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承担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与扶贫工作;负责清真食品相关工作;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承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参与协调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合作、对口支援工作。
(四)宗教一处。承担佛教、道教事务管理工作;联系佛教、道教界人士;指导全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佛教、道教事务进行管理;指导佛教、道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组织协调网络宗教事务管理,规范网络宗教信息服务。
(五)宗教二处。承担天主教、基督教事务管理工作;联系天主教、基督教界人士;指导全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天主教、基督教事务进行管理;指导天主教团体、基督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
(六)宗教三处(民族二处)。承担伊斯兰教、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指导伊斯兰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工作,服务管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协助建立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大突发事件的预警、
应急响应机制;开展防范宗教极端势力和反恐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曹鸣镝
副局长:朱军
局党组书记吴尔松同志:联系沛县民宗局。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修建同志:负责佛教、道教、天主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宗教一处、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天主教徐州教区。联系贾汪区民宗局、泉山区民宗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绍传同志:负责少数民族事务管理工作(不含学校和非常住少数民族),负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与扶贫工作;负责清真食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负责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负责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工作。分管民族一处、市民族团结促进会。联系丰县民宗局。
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庞忠良同志:负责学校和非常住少数民族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分管民族一处。联系鼓楼区民宗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单长丰同志:负责基督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意识形态领域有关工作。分管宗教二处、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市基督教协会。联系睢宁县民宗局、铜山区民宗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峰同志:负责伊斯兰教、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分管宗教三处、机关党总支、市伊斯兰教协会。联系邳州市民宗局。
副调研员王玉亭同志: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事务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和网络宗教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联系云龙区民宗局。
副调研员邵伟同志: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后勤、财务、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信访、统计、信息化、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机关工会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协助分管机关党总支。联系新沂市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