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房屋、
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工作部门。
机构职能
· 贯彻执行有关房屋以及
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有关规定,研究执行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 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等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 负责本区地域范围内地籍房籍管理、房地产登记发证;依法核实和确认房地产权属,建立地籍房籍资料库;负责房籍地籍专业测绘。
· 负责本区域范围内房地产市场的行业管理,包括预售、销售的登记管理和交易、租赁,交换、经纪、信息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资质管理。
· 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包括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并且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以及房屋租赁维修基金的监管、使用。
· 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各类房屋的使用、拆迁、改造和保留保护的行政管理。
· 负责本区域范围内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包括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租金调整以及廉租住房制度建立。
·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域范围内房屋,住房制度改革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授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各种房地产的权属纠纷。
· 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科室
(一)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党组织选举、人大代表选举等组织工作;负责党建工作和党员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局干部考察、任免、考核等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宣传教育工作、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统战工作、人武工作;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和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负责机构改革方案的提交实施等工作;负责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与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及事业人员招聘录用工作;负责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管理及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组织开展凝聚力工程;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区人大、区政协提案、议案的处理工作;负责文电的处理、归档和文稿的审核;负责决定、决议和领导批办事项的落实督办;负责会议、对外联络、对外接待、外事工作的组织与安排;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和编发;负责各类管理数据的汇总与上报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文秘、保密、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法制科:
负责局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负责涉及机关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管理;负责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审理、审核、考核工作;参与信访复查工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房屋拆迁管理科:
负责全区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包括核发
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房屋拆迁期延长许可通知;负责受理并做出书面裁决;对不履行裁决规定的被拆迁人,将依法向区政府或区人民法院申报强制执行;负责拆迁单位的资质审核、房屋拆迁上岗人员的培训和房屋拆迁上岗证的制作;处理拆迁信访矛盾,协调解决历史遗留的拆迁信访问题;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市场和建设管理科:
负责对区域内房产转让、房产租赁等房产交易的行政管理;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房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及对房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的备案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居住
房屋使用权转产权的审核;协调房产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房产市场情况的调研与分析;负责本区域的房屋和权属管理;负责核发新建住宅入住许可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物业管理科:
负责本区物业行业的行政管理,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认定,前期物业管理备案工作;防汛防台工作;市房管局及区局网上物业管理信息的公开及维护;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并指导其规范运作;负责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划转及日常使用的指导;负责居住类房屋的修缮、安全的行政管理;负责公房凭证换发、房屋安全等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住房保障管理科:
负责执行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本区域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快建立
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建立健全经济适用房制度;负责组织与住房保障工作相关的调查、研究、分析和协调工作;负责廉租住房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对廉租申请进行审核、登记、公告、签订协议和办理租免补贴的发放调整工作,做好各类管理数据的统计、汇总等工作;负责对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租金调整实施管理;负责落实私房政策的实施和“文革”前私改遗留问题的处理;负责落政房源、经费的统筹安排;负责宗教代经房产产权管理和租金核算;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资金管理科:
负责编制局年度预、决算并指导实施;负责局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特种资金年度计划和财务预决算;负责各项规定费用的征管、收缴;负责各种代管资金的结算管理与审核;负责有关财务计划的制定和报送工作;负责提供与财务有关的统计数据;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负责督促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价值控制;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