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是书排辑历朝事迹,起自
黄帝,讫於明代。
编年纪载,纲目相从。目所不该者,则别为分注於其下。而音切训诂,典故事实,有关考证者,亦详列焉。盖内府旧藏明正德中
李东阳等所撰《通鉴纂要》一书,皇上几暇披寻,以其褒贬失宜,纪载芜漏,不足以备乙览,因命重加编订。
发凡起例,咸禀睿裁。每一卷成,即缮稿
进御。指示书法,悉准
麟经。又亲洒丹毫,详加评断。
微言大义,灿若日星。凡特笔昭垂,皆天理人情之极则。不独词臣载笔,不能窥见高深,即涑水、紫阳亦莫能
仰钻於万一。所谓原始要终,推见至隐者,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不可一一缕陈。而尤於系统表年,著笔削之大旨。予夺进退,悉准至公。故大业冠号,则义等於存陈。
至
正书年,则旨同於在郓。知景炎、祥兴之不成为宋,而后遯荒弃国者始不能以滥窃虚名;知泰定、天顺之相继为君,而后乘衅夺宗者不得以
冒干大统。凡向来
怀铅握椠,
聚讼不决者,一经烛照,无不得所折衷。用以斥彼偏私,著为明训。仰见圣人之心体,如鉴空衡平;圣人之制作,如天施地设。惟循自然之理,而千古定案遂无复能低昂高下於其间。诚圣训所谓此非一时之书,而万世之书也。至明季北都沦覆,大命已倾,福王窃号江东,仅及一载。皇上如天圣度,谓犹有疆域可凭,特命分注其年,从建炎南渡之例。又唐、桂二王迹同昰、昺,虽黜其伪号,犹轸念其遗臣,亦诏别考始终,附缀书后,俾不致湮没无传。大哉
王言,量同天地,尤非臣等所能仰赞一辞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