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10月,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德城区德兴中大道912号。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属于国家审判机关,负责受理发生在德州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刑事、
民事、商事、行政诉讼案件,一审涉外(含港澳台)商事诉讼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经过基层法院审理的上诉、抗诉和第二审刑事、民事、商事、行政诉讼案件及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院现有正式在编人员204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5.59%,其中博士、硕士72人,占总人数的35.29%。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10月,属于国家审判机关,负责受理发生在德州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刑事、民事、商事、行政诉讼案件,一审涉外(含港澳台)商事诉讼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经过基层法院审理的上诉、抗诉和第二审刑事、民事、商事、行政诉讼案件及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李秀政
傅炳翰、杨公田、周荣先、李尚文、刘爱贵、厚富勇、高金森、
耿朝玉、
尚洪立、孟祥刚、孙英
截至2020年10月,德州中院下辖德城、陵城、禹城、乐陵、宁津、齐河、临邑、平原、武城、夏津、庆云、开发区12个县(市区)法院、46处人民法庭。两级法院现有正式在编人员1516人(员额法官444人),其中中院204人(员额法官69人)。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办公室、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立案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室、法警支队、行政装备管理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监察室、书记员管理办公室等30个内设机构,以及德州市法官培训中心、德州中院机关服务中心等2个直属事业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领导、省法院指导、人大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德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按照“从严从实、改革创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工作思路,突出党建引领,转理念、转模式、转作风,狠抓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家事审判、环境资源审判、少年审判、行政审判、执行、“道交一体化”改革等工作卓有成效,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中院立案庭、全国家事审判改革先进集体中院民一庭、全国巾帼文明岗中院民四庭、全国青年文明号中院研究室、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黄河涯法庭、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杨贵孚、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张小雪、全国家事审判先进个人吴广辉、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杜桂清、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姜勇等一批先进典型,德州中院执行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攻坚克难奖”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