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呼吸骤停是指血流不能自然地流出和流入心脏。临床上造成心跳呼吸骤停原因很多,如严重创伤、各种
休克、酸碱失衡、
电解质紊乱、植物神经反射异常、溺水窒息、中风、药物过量、心脏病发、失血、电击、一氧化碳中毒、手术麻醉意外等。
原发是指由于心、肺器官本身疾患如心肌梗死、冠心病、肺梗死、
呼吸道烧伤、呼吸道梗阻等所致。
继发是指心、肺器官本身是正常的,但由于其他部位或器官的疾患引发全身病理改变,而发生心跳、呼吸骤停,如严重创伤、电击、溺水、休克、中毒、酸碱失衡、
电解质紊乱、植物神经失调等。但无论出自何种原因均由于直接或间接的引起冠脉灌注量减少、心律失常、
心肌收缩力减弱或心排血量下降等机制而致。
如果以上均没有应判断为
心跳骤停,应该立即为患者行CPR(心肺复苏术)既生命基础支持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