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素(624-698年),本姓范氏,南阳顺阳(今河南省淅川县李官桥镇)人。唐朝时期佛教
东塔律宗始祖,左武卫长史范强之子。
怀素(625-698年),俗家姓范,
南阳郡人,唐朝
律宗高僧。怀素聪明可爱,器度宽然,博闻强识。
贞观八年(10岁),“忽发
出家之意”,父母想阻也阻止不了。
贞观十九年(645年),拜
唐三藏为师,居于宏济寺, 提出独特的佛法见解,开创了新的律学,后人称为东塔学。
上元三年(676年),诏住西太原寺。寻归西京长安,晚年居住于四川成都
宝国寺生活的,卒年七十四。
怀素主第以色法为戒体的理论依据,来自于古印度昙无德部的著作。昙无德部出于化地部,而化地部出于说一切有部。为此,受持研究《四分律》,理应按一切有部的说法,以色法作为戒体。东塔律宗的律师,与
法砺律师的“相部律宗”、
道宣律师的“
南山律宗”鼎立为三大律师。
《
四分律开宗记》《俱舍论疏》十五卷,《遗教经疏》二卷,《钞》三卷,《开四分律拾遗钞》二十卷,《四分僧羯磨》三卷,《四分尼羯磨》三卷,《四分僧戒本》一卷,《四分尼戒本》一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