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立法
通过法律制度来确定将工资收入中的一部分作为慈善资金捐出的提议
慈善立法,由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周森提出,指对于人们的工资收益进行立法,每人必须捐一笔工资做公益,该提议引发社会争议。
概念
慈善立法,即每个人的工资,必须有一笔钱进行慈善公益,像纳税一样,超过3500多少税,超过5500多少税,要按照法律的程序,通过法律制度来为慈善捐出一部分资金。
由来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周森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期间所提出。
呼吁
周森表示,在慈善公益事业当中,有不少机构和组织,包括中华慈善总会等相关的组织,有些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大家接受起来还是有一定的障碍。
慈善立法,是慈善工作者多年来在探讨的一种路子,也是慈善公益将来发展的方向,也是中央到地方所有的政府要推行的法则。只有慈善立法了,中国国民才会弘扬它,一切按照慈善法律进程来做。
希望更多人关注慈善立法,一个慈善立法可以把慈善事业中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现在《慈善法律纲要》已经出来,周森参加过两次国务院法制办的征求意见稿,如果顺利的话,周森希望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能够完成“慈善立法”。
争议
专家
《凤凰周刊》编委邓飞表示:明确反对慈善纳税。慈善应是人们在心理驱动下所做出的善举,是发自人们内心的自觉自愿行动。而人们在做慈善中,也会感受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愉悦。如果将这一彰显善举的行动,变成强制公民不得不做,“慈善”也就不是慈善,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的一部分。
新浪微博事业部社会责任总监贝晓超认为,目前国内的慈善法律法规相对其他国家是非常滞后的。他认为,周森代表肯定是在查阅了一些国外的相关资料后,提出了慈善纳税的想法。但是,国内的环境与国外是不同的,也不能照搬照用。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表示,慈善方面的完善,需要进一步提高公民的道德意识,而不应该让慈善成为法律义务。他解释说,目前很多日常生活水平比较低的市民,本来工资就不多,又如何强制让他们再拿出善款呢?
网友
@陈默:就算是慈善领域立法,要立的也该是规范运作慈善事业的人该要如何管理好社会各界的捐助吧?这种“有权利没义务”的心态,该停止了。
@虚拟科经:“慈善立法每人捐一笔工资做公益”的说法混淆了慈善和税收的概念。如此说来慈善就不是慈善了,走向了相反的方面,这会毁了慈善事业。
@mykim3933:能不能先公布慈善资金的使用情况,让民众信任?只有建立了信任,才会有民众的捐款捐物。如果强扣工资,有抢钱的嫌疑。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30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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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概念
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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