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回报
股票术语
成交回报是指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一) 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各前三只股票(基金); 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的计算公式为: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基金)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
(二) 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三只股票(基金); 价格振幅的计算公式为:价格振幅=(当日最高价格-当日最低价格)/当日最低价格×100%。
(三) 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三只股票(基金); 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换手率=成交股数(份额)/流通股数(份额)×100%。
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 对应分类指数包括本所编制的上证A股指数、上证B股指数上证基金指数等。 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分别公告该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一)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 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
(三)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异常波动指标自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
商品交易的回报率
商品买卖过程中的成本与销售价格的差为销售利润,销售利润与成本的比例为交易汇报率。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13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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