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教育(Growth education)最初的概念,是20世纪七十年代初以荣格等为代表的西方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提出的。他们根据《卡尔·威特的教育》,这份在哈佛大学图书馆占有一席之地的、长达1000多页的教案,结合美欧二战后新一代青少年心理和思想中存在的焦虑和浮躁,提出“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在学习文化科技知识的同时,还要学习做人、强化心理能力。”
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成长教育的概念已为越来越多的教育机构、
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等所关注,并已进入教育实践阶段。例如上世纪就已风行欧美的蒙特梭利幼儿教育、戴尔·卡耐基成人教育、康斐丹释成长教育,以及国内中小学的素质教育、多种情商教育、企业各种人才培训等等,都越来越注重人的心理能力和思想能力的培养。
以上辞典注解表明,长期以来的成长观念是比较模糊、不确切的。而且缺少作为社会人的成长意义。“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成长就应以其“社会关系”为基本特质。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的人,其最基本的特质是素质和智慧。
以上辞典注解也显示,传统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场所是学校,方法是说服。但其目的却是不明确的。“教育”从方法上讲,原本是两项内容,即“教”----指导、教化、说服等,和“育”----培育等。在教育的实践中,“育”的直接意义就是“通过训练培育人”。
成长教育的概念,从目的和方向上讲,应该是培育身心健康的、适合社会生活的、能够自食其力的、家庭和睦的、追求幸福生活的人;从内容上讲,主要是素质及智慧的开发和培育。人的内涵最根本的是思想,包括思想的内容、水平、能力等;外显的是言行、气质等。因此,成长教育如果缺少了应有的方向和内容,或片面的追求诸如在校成绩等,就不能实践它应有的目的。这也正是近期人们对“应试教育”批评的原因所在。
成长教育从受教人群讲,应该包括各年段的人。一方面,各年段的人成长的环境不同,思想、素质等也不同。要适应社会生活的发展和进步,更好的追求幸福生活,就有必要进一步的学习。另一方面,不同年段的人承担的社会和家庭生活的责任不同,所需表现的素质和智慧不同,就有必要接受进一步的教育。人无完人,不可能一次教育享受终生;人有局限,不可能完全在自我教育的基础上实现不断的进步。
成长教育方兴未艾。发展于美国等地的成长教育已在国内形成有本土特色的多元化的成长教育。由此产生了情商教育、生本教育、素质教育、成长教育和训练营教育等等。这些教育的宗旨直接指向人的基本素质的提高,和智慧的开发。近年菊美媚等专家学者,结合国外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的研究成果,围绕人的发展和个体的社会生活追求,着重在人的素质和智慧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和实践,提出了为成功人生开展成长教育的方向,归纳了知识、能力、观念等人的基本素质,总结出智商、情商、财商等人的六项基本智慧。从“商”和“力”的角度阐述人的智慧、从“个体的人”和“社会的人”两方面归纳人的素质,强调训练和教育相结合、以训练和指导为主、以家庭教育为核心,为成长教育提供坚实的理论和实践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