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腊又作
法腊、
夏腊、
坐腊。指僧侣受
具足戒以后之年数。严格意义上是指僧侣受具足戒以后坐夏、安居的年数,没有安居不算一腊。根据
释氏要览卷下载,比丘以
夏安居之最后一日(七月十五日)为受腊日,自此而有法岁,十六日则为新岁岁首。僧侣之长幼顺序即依戒腊之多寡而定;受戒年数未久者,则称浅腊。另有一说,谓法腊乃指剃度以后之年数,戒腊为受具足戒以后之年数。又依戒腊记载僧席次序之木牌,称戒腊牌。禅家于入寮之终有
寮元茶礼,若人数众多时,即依戒腊从上位次第请
众寮点茶,此称戒腊茶。又僧侣之生年及戒腊,合称为年戒。
戒腊犹如出家人之年资。寺院中之僧人等级或排班先后,往往依戒腊为序。丛林中依戒腊而登记席次之木牌,即谓之‘戒腊牌’。依《
敕修百丈清规》卷七所载,禅家之堂司、侍司及
众寮等须预先依戒腊写造,而于每年七月十四日午后,列堂司牌于僧堂前上间,列侍司牌于法堂下间,列众寮牌于寮内,由大众各各炷香展拜云云。
亦作“ 戒蜡 ”。 僧徒受戒后的年数。 宋 罗烨 《醉翁谈录·僧行因祸致福》:“僧既遭刑而归,治疗获安,得高寿,享年九十六,戒腊七十一年,剃度
小师凡五人,岂非因祸致福也?”《敕修百丈清规·节腊》:“僧不序齿而序腊,以别俗也……凡禅诵行坐,以受戒先后为次。”一说,僧徒结夏时,造一重量与本人相等的蜡人。解夏时,若体重不轻于
蜡人,说明念定无妄想;反之,则精神不一。以此测定僧徒戒行,故称。 明
田汝成 《西湖游览志馀·方外玄踪》:“戒腊本作戒蜡。西域番僧
结制之日,秤其身若干觔,即以蜡
为身,亦若干觔,
解制之日再秤之,若身重於蜡,即为得道,蜡重於身,则学败矣。盖制中拘窘,鲜食寡睡,淡薄强忍,非
宁定者不肥也。” 明 张萱 《疑耀·戒蜡》:“僧家言僧腊者,犹言年岁也。又言戒蜡者,腊当作蜡。
余偶阅一
内典,西方结夏时,以蜡为人,其轻重相同,解夏之后,以蜡人为验,轻重不差,则为念定而无妄想,否则血气耗散,必轻於蜡人,故谓之戒蜡,非年岁之腊也。”